索引号: 13563133/2018-0086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丰宁县政法委
成文日期: 2018-09-0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政法委2017年决算公开
2018-09-07 15时07分浏览次数:
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比如: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研究制定全县政法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决策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研究制定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及措施,按照县委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推动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
(6)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8)组织推动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
(9)指导乡镇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
(10)办理县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政法委为正科级单位,按三定方案设办公室、综治办、稳定办、政治处四个科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1.28万元,本年收入612.58万元,本年支出651.9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1.07万元,本年收入612.46万元,本年支出651.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7万元。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7年度缴入财政专户0万元,收到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612.46万元,占年初预算380.27万元的161.05%,比去年收入445.56万元,增加166.9万元,增加原因是因为我单位增加雪亮工程专项。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651.95万元,占年初预算380.27万元的171%,比去年支出462.53万元, 增加189.42万元,增加原因是因为我单位增加雪亮工程款专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12.46,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1.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7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52万元,比预算7.5万元减少2.98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公车制度、降低维护费用,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用。比上年减少5.48万元,同比减少55%。我单位三公经费变动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制度、降低维护费用,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用。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同比减少42%。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比0%。公务车辆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同比减少42%。(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同比减少81%。本年公务接待批次,人次。(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0%。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指导、协调和督导各级各部门,预防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有效化解不稳定隐患、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同时全力做好县内各种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1)有效化解妥善处置重大不稳定隐患、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有效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社会秩序良好。
(2)及时发现各类涉稳信息,有效化解妥善处置重大不稳定隐患、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
(3)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有效维护我省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社会秩序良好。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得以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得以排查和调处,社会治安形势得以好转。
(1)各项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为社会稳定提供新的管理模式。
(2)实现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和谐有序。
(3)奖励、抚恤、慰问见义勇为。
3、政法政务管理
保障机关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各项专项资金得到合理利用,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1)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得到提高。
(2)加强机关事务性管理,提高机关自身工作能力。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行政运行经费支出80.82万元,比2016年减少55.31万元,减少40.63%,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采购总额65.21万元,全部为工程采购。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351.56万元。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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