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公告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9-11-13 11:18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
摇号分配公告

 
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人:
     经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山水豪庭小区配建的169套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分配,现就分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范围
   (一)2017年年底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已经开始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人;
   (二)依据我县相关政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已经开始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退役军人家庭;
   (三)大阁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已经开始领取租房租赁补贴的申请人;
   (四)部分外来务工家庭。
   上述人员名单已在各乡镇、社区及丰宁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分配时间
   2019年11月8日下午13:30分开始签到,14:30分开始摇号分配
   三、分配地点
   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党校
   四、分配方案
   (一)此次分配,采取等额分配的方式,参与摇号的申请人与房源数量相等。
  (二)各申请家庭申请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签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理的,须由申请人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签到。
摇号开始后仍未到场签到的申请家庭视为自动放弃本轮分配资格。
  (三)此次摇号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摇号由申请家庭抽取顺序号,抽取顺序依据各申请家庭签到顺序确定。第二次摇号各申请家庭依据第一次摇号抽取的顺序号的顺序抽取房号。
  (四)抽取房号后,申请家庭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并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一)此次摇号,由丰宁满族自治县公证处进行公证,各相关社区、乡镇在申请人中选派一名监督员,对摇号过程全程监督。
  (二)各申请家庭应注意维护现场秩序,每个申请家庭最多允许两名人员进入摇号现场,如发生故意扰乱摇号现场秩序、破坏摇号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住房保障部门将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丰宁满族自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