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调整县城供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一)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等要求,县物价局拟定于2020年11月中旬组织召开“关于调整县城供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18人,由消费者、经营者及相关部门指定参加人组成。
1、经营单位1人:由中建水务丰宁投资有限公司推荐。
2、相关部门及指定参加人8人:人大代表1人,由县人大推荐;政协委员1人,由县政协推荐;县委办1人,由县委办公室推荐;县政府办1人,由县政府办公室推荐;县党风政风监督室1人,由县纪委推荐;水务局1人,由县水务局推荐;财政局1人,由县财政局推荐;新丰街道办事处1人,由新丰街道办事处推荐。
3、消费者代表9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形式产生。
二、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根据报名情况以及举行听证的场地情况确定人数并按报名顺序选取;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的新闻媒体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三、听证会参加人选取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本县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5、有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四、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
自愿报名的同志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发改局价格股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3日,联系电话:8034985。
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