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县人社局圆满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0-11-11 14:31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20〕35号)相关要求,自2020年7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11元提高至116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此次养老金调整惠及我县6.9万余人,月加发养老金34.5万余元,目前此项调整工作已于十月底前完成。

 

肖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