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开展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全县交通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2月1日起,全县巡游出租车暂停营运,具体恢复营运时间另行通知。在停运期间仍从事营运的车辆,一经发现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从重处罚。
二、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对非法营运的“黑车”、 机动车内悬挂“小红灯”等光电设备车辆以及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载客治理力度。一经查实,给予从重处罚9000元。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拒乘“黑车”,发现后踊跃举报,举报电话:8081512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