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0/2020-00483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4-2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乡镇的支持下,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工作,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引进资金和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在机构改革资金划转的形势下,通过积极争取,跑市进省,全年引进县外资金1.7 亿元,再创新高,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为充分发挥社会兜底保障作用,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困难老年人及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投资5300万元,分别在南关乡、选将营乡、鱼儿山镇实施了三所养老机构项目,建设床位310张,并列入了2019年重点民心工程,通过成立项目推进专班,多方沟通衔接,采取前期手续容缺办理和绿色通道的方式,克服土地征占、拆迁补偿等困难,实现了当年开工当年主体工程竣工的目标,其中南关老年公寓已达到入住条件。
(二)举全局之力,努力发挥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用
今年以来,积极动员部署,强化举措,上下联动,以不厌其精、不厌其细、不厌其严、不厌其烦的工作作风,一切工作都围绕脱贫攻坚省考、国检各项指标任务以及兜底保障开展,破解问题,攻克困难,11月份省考反馈问题没有民政问题,国考从考核过程来看,也没有民政问题,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贡献了应有力量。
1.科学制定救助标准,救助水平大幅提高。联合财政局印发提标文件,自2019年1月起,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年人均4200元提高至4500元,补差标准按家庭收入分245元/月、275元/月和375元/月三档进行救助。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月人均600元提高至650元,补差标准提高至350元/月、380元/月和410元/月,救助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9237.6万元,特困供养资金2104万元。
2.及时出台文件,完善认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精准认定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解决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实际困难,联合财政局、扶贫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丰政民发〔2019〕106号),文件完善了单人户纳入低保支撑政策、规范了财产认定方法、细化了支出型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努力做到制度完善、规定明确、有章可依、便于操作。
3.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有效实现动态管理。一是开展了农村低保、特困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低保边缘群体进行摸底排查,将“漏保”问题作为整治重点,结合集中核查工作,对所有低保在保对象及2018年底统计的“老、弱、病、残”等低保边缘群体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集中核查,通过专项治理,全年累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7321人,注销2198人;新增农村特困人员185人,注销3人;认定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425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5236户30821人,低保保障率达到9.92% ,全市八个县中最高;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 2731人,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了保障对象认定精准度,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进退、阳光操作。
4.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发挥“救急难”作用。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入户核查,按月进行救助。同时大力推行“先行救助”政策,今年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储备350.8万元,使乡镇临时救助储备金达到500万元,创历史最高,在救助金额1000元以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救助,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的基本生活困难。全年已累计救助4804人次,发放救助金1997万元。救助覆盖面、救助标准、资金发放额度均属全市最高。
5.加大贫困大学生救助,拓宽受助覆盖面。为有效解决因学致贫返贫问题,对已脱贫和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救助,保障了政策的延续性,今年共救助困难大学生715名,发放救助金214.5万元,同时通过福彩助学,为22名贫困学子发放助学金 11 万元。
6.聚焦脱贫攻坚,及时开展问题整改。一是开展了2018年度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点对点”问题整改及国家考核“举一反三”问题、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工作。通过整改使“有劳动力家庭兜底保障比例过高”、“个别应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未纳入”等9项问题得到了纠正,并建立了长效机制,杜绝了类似问题发生。二是针对“百日攻坚”帮扶责任入户发现的疑似漏保、错保问题,对乡镇进行点对点交办,并组成四个督导组进行巡回督导,督促乡镇村加快办理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畴。同时,在多个乡镇举办了社会救助政策培训会,全县范围内共发放明白纸18000余张,小册子2000余册,切实提升了政策宣传的知晓度,确保社会救助政策深入民心。三是完善整理了2016年以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档案,及时补充完善了新审批的特困供养及低保人员档案,确保了档案完整规范。
7.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为进一步开展好“京津冀社会组织跟党走——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广泛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发挥各自专长优势投入到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中,通过与省民政厅积极争取沟通,承办了“京津冀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项目签约仪式暨民政事业协同发展第三次联席会议”,通过此次现场会活动,引进河北敬业基金会、新奥基金会为县捐赠了资金200万元,改善了基础设施,推动养老机构项目建设;京津13家企业与我县13个贫困村签订了对口帮扶协议;顺达集团树磊基金会、县慈善总会等数十家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捐款捐物,开展助学、助老、助残、助医志愿服务,帮助我县积极推介扶贫项目,切实解决了贫困人口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大的保障。
(三)社会福利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1.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管理。一是投资400万元,按照创建星级服务标准实施了土城、凤山、大阁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改建工程和设备购置,土城中心顺利通过市“二星”创建验收,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供养标准、增强了服务功能,有效提升了整体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供养率达到48%,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完成率达到100%;三是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消防安全双达标任务,发放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101万元,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3.76万元,其中,土城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被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授予第三届承德市“119消防奖”先进集体。同时加强对无证照养老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并多次进行安全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为供养对象提供了安全有力的服务保障。
2.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两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等制度。一是开展了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排查认定工作,新增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785人,新增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87人,全年共为1001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 389.7 万元,为343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85.7万元,同时将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平台,确保了系统与实际的一致性;二是开展失能、半失能老人认定工作,新增经济困难失能老人2386人,注销725人,全年共为8768名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828万元;三是为8988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补贴342万元;四是为158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以奖代补资金38万元。
3.儿童福利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邀请市救助站领导及儿童保护专家举办了首次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班,组织志愿者对留守儿童走访慰问,提高了社会对留守儿童工作的关注。为保障孤儿权益,满足孤儿生活、教育等方面的需求,开展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符合资助条件的15名孤儿发放助学金3.75万元,目前我县有孤儿178人,全年发放孤儿生活保障资金155万元。
(四)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倡导绿色殡葬,推进惠民殡葬,火化率不断攀升,殡葬管理所在全省第十四次民政工作会上,被授予“河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2.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和救助管理工作。完成了1980年以来的婚姻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349对,离婚登记1362对,补发婚姻登记证2175对,合格率、合法率都达到100%。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建立了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救助人员的救护和送返工作,全年已救助人员300人次。
3.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今年新增行业协会2个,民办非企业1个,完成了34个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年检工作,年检率100%。发展社区社会组织120个,农村社会组织1628个,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五)村务规范化治理效果明显
开展了村委会换届“回头看”工作,未发现违反换届选举操作规程的问题。完成了全县309个村和11个社区统一信用代码证书的发放工作,配合组织部为选举出的村(居)委会成员做全员培训,发放当选证书1073本。按照目标要求,印发了《丰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做好村务公开和完善村规民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村务公开要求,开展了全县309个村和11个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完成率达100%,引导农民群众传承践行好家凤、好村风、好民风。
(六)社区建设不断提档升级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拨付资金10万元,在全县10个符合条件的村开展了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社区建设不断完善。争取上级社区建设补助资金110 万元,改善了土城镇马家窝铺村、南关蒙古族乡将军营村、西官营乡西官营村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村民活动用房条件;拨付滨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资金80万元,推进规范化建设管理,有效满足了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爱心护理等服务需求。
(七)区划地名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1.积极开展地名规范化管理。一是完成了南关乡撤乡建镇筹备工作,等待省验收批复;二是对县城新开通的16条街路、21座新建桥梁进行命名,并进行了地名标志设置规划,按规划安装街路牌53块、户门牌493块;三是完成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之农村地名标志设置规划工作,待资金拨付后,与2020年任务一并实施。
2.积极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工作。一是补充整理全国第二次普查成果类档案11个大类48个小类,4220条,顺利通过国务院地名普查办验收;二是完成了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文稿编纂准备工作,采录我县5条地名志编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志》;三是印制县地名图2000份、县城区图1000份,全面、准确、详实地反映了全县行政区划及界线现状。
(八)全力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我局承担了土城镇马家窝铺、千佛寺2个贫困村的驻村任务,选派了4名干部分赴各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同时组织全系统干部对195户建档立卡户进行了结对帮扶,通过开展田间地头大走访、万名干部暖心大走访、重要节日走访慰问等一系列活动, 全面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情况,与贫困户拉家常问寒问暖,宣讲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户找路子、谋措施,跟进解决具体困难,将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同时结合民政职能,对马家窝铺村进行了村部建设、人居环境美化及帮扶解困等工作,确保贫困村脱贫出列,得到了贫困户的一致好评。
(九)积极推进 “九项工作制度”的落实
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完善了办事一次成、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窗口建设,发挥机关一楼引导咨询服务岗的作用,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度,对办事和来访人员全程协办,切实提升了服务水平,提高了办事效率。
(十)综治信访安全形势稳定
对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进行了改造升级,消除了安全隐患;接办上级信访案件,按时予以答复,矛盾及时化解;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确保了一年来安全无事故,信访、综治形势稳定的工作局面。
二、2020年工作谋划
2020年,继续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认真抓好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
要以党的全面领导为统揽,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将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各层级、各环节。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努力创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机关。
(二)积极抓好项目工作
继续抓好南关、选将营、鱼儿山三所养老机构项目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及养老机构管理要求,探索养老服务模式,做好投入使用前相关准备工作。
(三)切实做好各项民政业务工作
1.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低保、特困人员认定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好城乡生活困难人员基本生活;三是对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要全面落实两项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
2.进一步推动社会福利工作深入开展。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努力提高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服务水平;健全落实孤儿生活、教育等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的服务补贴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业,积极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鼓励支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3.做好城乡社区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继续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管理,完善村规民约助力乡村振兴。
4.做好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更换地名标志、做好路牌维护,积极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重点抓好南关乡撤乡建镇工作。
5.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殡葬管理,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加大殡葬宣传力度,树立文明丧葬理念。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服务。继续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坚决避免出现死伤事件。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优化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6.继续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加大对各类养老机构、救助站、殡管所等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健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妥善解决信访问题。进一步健全舆情应对处置机制,提高舆情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