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打击骗贷行为 净化金融环境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0-05-21 14:55浏览次数:
     去年6月,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丰宁超越养殖有限公司高某和丰宁宏洋养殖专业合作社杨某骗取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贷款,金额高达1500多万元。

接到报案后,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抽调治安大队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专案组成员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客观因素,多次前往石家庄、北京、内蒙、天津等地调查取证,查询银行往来信息及流水2万多份,经过八个多月不懈努力,终于将两起骗取贷款案件破获。

 

经侦查,2014年县人民政府提出奶牛小区升级改造项目,因相关奶牛小区缺少升级改造资金,县政府利用政府融资平台帮助需要升级改造的奶牛小区从国家开发银行借贷款,丰宁超越养殖有限公司高某和丰宁宏洋养殖专业合作社杨某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虚构资本金到位收条、资产负债表等相关资料,骗取丰宁奶业办公室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的信任,国开行河北分行将贷款797万元分6次打到高某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里,后高某偿还本息150万元,剩余款项无法偿还。国开行河北分行将贷款700万元分8次打到杨某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里,后杨某偿还本息112万元,剩余款项无法偿还。 

日前,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审判,被告人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