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0-05-27 11:48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根据《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抽查工作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拟定为7月和12月各一次。

二、抽查对象

全县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汽车二类维修企业、驾校、出租车企业、货运源头企业及水运经营企业。

三、职责分工

牵头部门:局安全法制股,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组织、安排及协调工作。

主办单位:运输管理所,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检查范围及要求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和《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

五、抽查比例和频次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名录库中市场主体的10%。抽查频次全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家。执法人员每次抽取2组,每组2人。

六、检查工作流程

1.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人员名单。

2.按照《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相关业务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所涉及的经营范围等,初步确定对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3.参与抽查单位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梳理检查对象是否存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失信记录”、“抽查抽检”等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4.参与抽查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根据抽取的检查对象和随机匹配的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5.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6.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依法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