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第一次环评公示内容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0-09-29 16:57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第一次环评公示内容

一、建设概况

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大南沟

项目概况:建设1条300t/d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1条20t/d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及配套公辅和生活办公设施。项目拟投资22999万元,年运行8000小时,年处理入炉垃圾10.95万吨,项目实施后最大发电量4320万kWh/a,可向电网输送电量3456万kWh/a。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薪元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云丽

联系电话:1593314941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62号泰宏大厦3层

邮编:050031

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0311-85035151 

E-mail:jchb6@126.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或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邮箱电话进行反馈,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告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