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44/2022-03190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布机构: 丰宁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成文日期: 2022-05-2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1.总则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预防和及时控制各类危及文物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和影响,依据国家、省、县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一)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水毁、雷击、破坏、文物建筑坍塌的。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水毁、雷击、破坏、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二)较大突发事件(Ⅱ级):
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水毁、雷击、破坏、文 物建筑坍塌的。
2.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水毁、雷击、破坏、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三)一般突发事件(Ⅲ级)
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水毁、雷击、破坏、文物建筑坍塌的。
本预案所指文物突发事件,是指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遭火灾、盗窃、盗掘、损毁、水毁、雷击、破坏、丢失的事件。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其处置遵照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造成文 物损毁的,启动本预案。
非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其主管部门应要求文物使用管理机构制定各自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细致排查各类文物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属地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发生涉及文物的突发事件负总责;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县旅文局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各文保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1.县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县设立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旅文局局长担任。
县旅文局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系统内外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活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及时向市文物局、县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3.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确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并实施发布。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成员单位职责:
1.县公安局:负责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和重要文物设施、关键部位的安全工作,参与抢险,维护文物、景区周围社会稳定和交通畅通及相关事故的调查。
2.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火灾的应急救援、事故抢险工作及相关事故的调查。
3.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提供政策建议,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工作,引导他们积极配合,做好说服教育信教群众工作;用信教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和方法,劝说信教群众,化解矛盾。
4.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景区周围乱砍滥伐毁林事件调查,为事件处置提供详细数据及技术资料,组织实施现场技术认定工作。
5.县地震局:负责监测预报,灾情收集、分析和汇总,协调与震区文物有关方面的工作。
6.县水务局:负责雨水情况测报工作,及时提供出现重要天气过程信息情况。
7.县财政局:负责在文物紧急抢险情况下的抢险经费的保障。
2.1.2.县文保单位应急指挥部。
县各文保单位,比照县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应急指挥部。
县应急指挥部在县旅文局设立文物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由县旅文局承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方案的具体执行及联络、信息沟通等工作。
2.负责研究处置不可移动文物发生的突发事件。
3.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理中的后勤服务工作及协调信息发布等工作。
4.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和协调县直属文保单位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县旅文局负责组建突发公共事件专家咨询组,负责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出咨询建议和进行技术指导等。
3.运行机制
3.1.1.预防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各文保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 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3.1.2.预防预警行动
1.各文保单位应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本地本单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2.各文保单位应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
3.对外开放的文保单位,尤其是旅游旺季,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4.各级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文保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
3.1.3.预警支持系统
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岗位职责;安装必要的消防、实时监控系统、安全防范技术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对外开放的文保单位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特别针对老人、未成年、行动不便得人群特殊照顾,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在售票处、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3.2.1.应急预案启动
1.Ⅰ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在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迅速核准情况,及时将事件情况上报市文物局。
2.Ⅱ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在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迅速核准情况,及时将事件情况上报市文物局。
3.Ⅲ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在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迅速核准情况,及时将事件情况上报市文物局。
3.2.2.信息报送
3.2.2.1.基本原则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文保单位应同时多级多头上报,其中向县旅文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时间不得晚于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 0.5 小时。县旅文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信息并核准后,应立即向市文物局和县政府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知道事件发生后2 小时。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3.2.2.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文物受损及人员伤亡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2.2.3.报送形式
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应附音像资料。
3.2.3.指挥和处置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旅文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预案,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3.2.4.信息发布和通报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1.各文保单位应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受损文物的价值评估,提出修复和保护的意见或建议,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事后补救、复原和灾后重建工作。
2.事件处理结束后,由县旅文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书面报告县政府和市文物局。
3.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4.应急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保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各文保单位应组建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各级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加强各文保单位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常识,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队伍进行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配合和快速反应能力。
5.监督管理
文物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县政府人事部门和文物行政部门对参加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联合表彰;对在文物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附则
本预案是全县文物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本预案由县旅文局每两年进行复审和修订。
本预案由县旅文局负责解释。本预案由发布时起生效。
本预案内容中涉及到的人员如遇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负责人。
丰宁满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2022年5月26日
附件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联系人
文物单位名称 | 位置 | 应急联系人 | 电话 |
丰宁满族博物馆 | 宁丰路333号 | 杨柏成 | 13932450052 |
博物馆文物库房 | 博物馆三楼 | 邵秋然 黄海钰 | 18715939776 |
博物馆民俗库房 | 博物馆六楼 | 赵连义 | 15832885364 |
博物馆非遗展厅 | 博物馆二楼 | 沈笑颖 | 18632433601 |
博物馆知青展厅 | 博物馆三楼 | 吴丽玲 | 18631426725 |
博物馆历史展厅 | 博物馆四楼 | 许静 | 13031419555 |
博物馆民俗展厅 | 博物馆五楼 | 赵静彦 | 13231484888 |
金界壕遗址 | 草原乡草原村 | 王超 | 15831417692 |
骆驼场古城 | 草原乡草原村 | 王超 | 15831417692 |
凤山关帝庙及戏楼 | 凤山镇石桥村 | 吴强 | 13832469629 |
郭小川故居 | 凤山镇石桥村 | 吴强 | 13832469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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