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3-11-24 16时38分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县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根据《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丰办字[2021]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社区人员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2023年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共计24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要求详情见附件《2023年度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限定地区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限定地区的(含因到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配偶或父母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户籍的外地毕业生,能出具相关情况证明,可以报考。

2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吃苦耐劳,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25日至2005年11月24日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

6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3年度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对象

具有岗位信息表所要求的学历,具体招聘对象要求根据对外公布的《2023年度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规定具体条件和要求确定。

(三)招聘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

6截止《公告》发布日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招聘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1月24日通过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ngni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http://www.cprec.cn/exam/242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6日8:30至2023年11月29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26日8:30至2023年11月29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围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手机号注册登录报名系统,并预选报考岗位,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身份证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④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⑦本次考试的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支付宝支付功能。报考人员须按时登录报名系统缴费,报名考务费用为100元/人。

(三)考试

1笔试。此次笔试由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社区工作相关专业知识。三科合并为一张卷,满分100分。

①笔试时间:请各位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③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④考生可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或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2证件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放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户籍,因到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和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因升学户口迁出证明;户籍是外地但配偶或父母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或父母户口本。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2017年第35号令)追究责任。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①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②面试分组: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如遇特殊情况,因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③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抽签确定面试组别。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为不合格。

④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⑤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优先,如均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 “985”、“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考核

此次招聘体检由县招聘办负责,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社区工作者,由聘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管理

1录用后实行聘任制。依法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由聘任单位负责录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定等工作。建立社区工作者档案,完善档案信息。

3录用人员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统一分配,服从今后根据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

(八)身份、工资待遇及资金来源

1此次招聘不执行相关部门编制内工作人员待遇,实行聘任制。

2薪酬标准、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列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

五、有关要求

1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及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3请考生务必关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联系电话:0314-8012193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另请广大考生预留电话招聘期间保持时刻畅通,方便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2023年度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