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9/2024-10359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3-0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三方质检机构和
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报名公告
为保证我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规范、透明实施,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名录库遴选、专家评审等多种规范方式择优确定服务主体和承担任务量。拟优选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4家、第三方质检机构1家。
一、第三方质检机构
(一)优选原则
第三方质检机构必须具有为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检测服务的法人服务组织。
(二)具备条件
1、质检单位实力强,能够从事质检的业务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原则上应持有与开展质检工作相适应的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工中级证书,并做到持证上岗。
2、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严格按照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工作档案齐全。
3、质检所需的检测工具需获得校准证书。
4、能够出具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检报告。
(三)呈交材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技术人员配备清单;机械装备及工作业绩等相关资料及佐证材料。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一)优选原则
作业主体:县域内凡符合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条件的法人服务组织,均可报名参加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施工工作。
(二)具备条件
(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等服务组织不在范围内。
(2)拥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服务人员、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报名参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法人服务组织,其名下必须具备至少5台1404(含)以上四驱拖拉机,小麦联合收割机5台1048(含)以上、打捆机5台以上,车辆保险等手续齐全,并具有配套的作业机具。参加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机具必须安装智能监测终端,具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并且犁具必须符合我县作业要求,必须保证一台拖拉机配备一套专用犁具。机手配备:具有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设备相匹配的、熟练掌握机械操作和有丰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农机作业机手。管理保障:具备强有力的后勤管理保障。包括:充足的燃油供应,相应数量的熟练机械维修工,熟练的电脑网络沟通人员及科学的指挥调度人员及充足资金保障等。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省级示范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先支持。
(5)自愿接受农业农村局和质检机构监督、管理,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呈交材料:
1、服务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自愿参加社会化服务作业申请书(包括单位技术人员配备、机械装备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4、合作社成立章程,包括投资人投资表。
5、各合作社需提供参加作业的拖拉机和专用犁具、收割机和打捆机清单,并后附每个合作社成员名下机械设备所属权证明,车辆保险等手续,非本合作社的成员一律不许冒名申请参加作业。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1日前(评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9室
3、联系人 : 王文侠
4、咨询电话: 0314-8011286
特此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