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详细计算方法
2013-10-28 16时29分浏览次数:

    鉴于现在仍有很多同志陆续来我处询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的计算方法,现将其公布如下:
    一、城乡居保的缴费标准:参加城乡居保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另,持有残疾证的一二级伤残人员每次当年缴费可享受81元的补贴)
    二、每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构成: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总额/139,其中,个人账户总额是个决定性的变量,以下即详细解释下个人账户总额。
    本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养老保险股)会为每一位参加城乡居保的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一步做实到位。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需符合下列条件
   因我县是河北省第三批试点县,以201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新农保参保人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足额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