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2014-06-23 15时03分浏览次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为了使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丰宁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工程的建设,便于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将该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河北丰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丰宁县
工程概况:丰宁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四岔口乡境内。距离北京市直线距离180km,距离丰宁县公路里程62km。规划总装机容量3600MW,具有周调节性能,在京津唐电网中承担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分两期建设,一期、二期工程装机均为1800MW。工程下水库利用滦河干流上已建的丰宁水电站水库加高建设而成,上水库位于永利村上游左岸灰窑子沟顶部。工程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505.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4814万m3;工程拦沙库正常蓄水位1061.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032万m3;蓄能专用库正常蓄水位1061.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5961万m3。
丰宁抽水蓄能电站(一期工程)已于2012年8月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发改办能源[2012]2565号),并开工建设。二期工程装机1800MW, 一、二期工程共用的上、下水库及地面开关站设计在一期工程中建成,二期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水道系统、地下厂房等。二期工程总投资756399.74万元。
二、 环境现状概况
丰宁二期工程评价区内共两种植被类型,天然林群落和人工林群落。分为五大类25个群系,即针叶林、落叶阔叶林、落叶灌丛、草本群落和农田。天然林群落主要是白桦林、黑桦林、山杏灌丛等;人工林群落主要为人工榆树林群落、人工油松林群落等,农田主要有玉米地、小米地、大豆地等。
结合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丰宁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工程评价区共有高等植物100科、359属、571种,其中栽培植物为13个属、13种,天然分布的植物有359个属、558种;属于蕨类植物的有10科、11属、15个种,属于裸子植物的有1科、3属、3个种,属于被子植物门的有89科、346属、553种。二期工程评价区内没有国家级保护植物,有4株古油松,但位于工程征地范围外。
评价区内共有两栖和爬行类动物7科12种,鸟类15目38科109种,哺乳动物7目13科30种。其中国家级保护鸟类12种,国家级保护哺乳动物1种,省级保护爬行动物1种,省级保护鸟类14种。
评价区共有水生维管植物14科14属14种,评价区共有鱼类4科25属29个种,主要分布在丰宁水库内。其中6个为养殖种,23个野生种,没有国家重点保护鱼类和河北省重点保护的鱼类物种,。
工程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除高锰酸盐指数、CODCr、BOD5、总氮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地下水水质除铁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二级标准。
三、 主要环境影响
(1) 生态环境影响
由于工程施工区占地面积相对较小,且影响到的植被类型主要为白桦林、黑桦林、杂灌丛等,植物种类都是该区域广泛分布的一般常见类型,电站建设占地对植被类型和植物种类的影响轻微。
施工期间,施工开挖、爆破、交通运输、施工机械等产生的噪声,对鸟类和兽类造成惊吓,迫使它们迁离原来的栖息地。运行期,水库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条件将得到逐步改善,从而有利于各类动、植物的生长与繁衍,并使植被更快地得到恢复,部分动物也将逐渐适应它们的新栖息地生境,扩大种群数量和分布区。
施工区鸟类活动范围广,施工区仅为觅食区域,工程施工对鸟类生存基本上没有影响,对其生活影响轻微。施工区两栖爬行类种类少,种群数量小,工程建设占用部分两栖爬行动物的栖息地,但由于占地面积不大,也无珍稀动物繁殖,因此,工程施工对两栖爬行类物种影响不大。
由于蓄能电站下水库为已建的丰宁水库,无珍稀特有和保护鱼类,原丰宁水电站建设对当地鱼类的影响已经形成,蓄能电站的建设不会额外增加对鱼类的影响。相反,运行期上游来水经泄洪排沙洞流向下游,原丰宁水电站坝址与厂址间9.8km的脱水段将恢复成常流水的河道,原丰宁水电站厂房以下受丰宁水电站发电影响的减水河段流量也会有所增加,接近天然河段流量,有利于水生生物的生存。
(2)水环境影响
①地表水
本工程施工期将产生污废水,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或综合利用,不排入丰宁水库和滦河河道,正常情况下对地表水质不会造成影响。在废水事故排放情况下对蓄能专用库下水库水质有所影响。运行期产生的污废水较少,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工程施工期取水和运行期对水资源的影响不显著,只在个别月份对水资源的影响较大。
②地下水
地下厂房系统由主体建筑物和附属建筑物组成的地下洞室群,规模较大,洞室开挖时会改变一定区域内的水文地质条件,影响范围主要为地下系统沿线及两侧范围内。
施工废水和地下渗水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抽至地表处理,不会在洞室内积存。地下洞室施工对地下水水质产生的影响很小。
(3) 声环境与大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噪声对永利村产生影响主要是交通噪声,对永利村部分居民点将产生一定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后可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本工程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期。工程对永利村的影响主要来源于交通扬尘,应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
(4) 固体废弃物影响
工程固体废弃物包括工程弃渣和生活垃圾。工程施工期开挖弃土、弃渣等运至各渣场堆放,施工期和运行期生活垃圾运至南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5)其他环境影响
①人群健康
工程建设不会引起自然疫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地方病的大范围流行和爆发,但需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施工生活区每年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对进入施工区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卫生检疫和定期健康检查,加强环境卫生及食品卫生管理。
②爆破振动影响
二期工程施工区距离永利村较远,工程爆破振动影响基本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
③地质环境
电站上水库进行防渗处理,下水库不存在永久性渗漏问题。库岸边坡稳定,不具备大型的岩质滑坡条件,水库无浸没问题。地下水道系统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为中等,地下厂房系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为小。
④社会经济影响
工程建设可促进地方建筑业、建材行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也可以为当地村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和就业机会。
四、 主要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生态保护的宣传和监督、管理,严禁超计划占地,严禁乱砍滥伐,严禁偷猎和捕杀野生动物,文明施工。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要求,对各类施工迹地植树种草,进行绿化美化,最大程度地恢复植被。
②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下水库下泄生态流量措施已经在一期工程中考虑,即通过生态流量泄放管和生态流量泄放闸下泄不小于0.78m3/s(4月底~5月期间下泄流量达到0.92 m3/s)的生态流量,保证下游生态用水需求。
结合一期工程细鳞鱼人工放流成果,如果放流成功,二期工程可继续进行放流。
③ 水土保持措施
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为工程建设区和由于工程建设活动而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及其危害的直接影响区,水土保持措施拟以工程措施为主,辅以陆生生态修复,工程措施包括修建挡水坝、护坡、排水沟等;生态修复措施针对不同区域进行分区修复,主要包括植物群落配置等,使得工程建设区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和治理,原有水土流失得以改善,拦渣率达95%以上,土壤流失控制比达0.7以上。
(2)水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DH高效(旋流)净化器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系统本身;地下系统渗水和洞室废水混合后采用DH高效(旋流)净化器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地下系统施工或植被浇灌和道路洒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机械修配系统废水采用YSF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回用;生活污水经MBR膜生物反应器处理后回用于营地绿化及道路洒水。
(3)声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爆破炸药量和爆破方法,禁止夜间爆破;在受交通噪声和交通扬尘影响路段设置限速和禁鸣标志,在噪声超标路段设置隔声屏障;控制夜间施工和运输。
施工现场经常洒水,物料堆放场地设置围挡;合理选择设备、优化施工方法和布置、采取除尘和降尘措施,控制和削减砂石料加工系统粉尘、燃油废气、交通粉尘和施工作业区扬尘。
(4)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工程施工期开挖弃土、弃渣运至弃渣场堆放,施工期和运行期生活垃圾外运至丰宁县南关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生活区每年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对进入施工区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卫生检疫和定期健康检查,施工期加强环境卫生及食品卫生管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工程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地等环境敏感问题。工程建设的主要不利影响是工程建设期间对水环境、生态环境、水土流失、声环境、环境空气的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后,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减缓。总体来说,工程建设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 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广大社会公众如需查阅报告书简本,请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具体联系,查阅期限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期间,公众、专家和社会团体可以对丰宁二期工程建设所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看法和意见。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人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名称:河北丰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丰宁县大阁镇新丰路乙70号 邮编:068350
联系人:董云涛 联系电话:0314-7920564,0314-7920588(传真)
电子邮箱:306188339@qq.com
评价单位名称: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街1号 邮编:100024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010-51972243,010-65729087(传真)
电子邮箱: zhangb@bhidi.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4年6月23日~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