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2/2016-0005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6-11-2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建设
质量强县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承德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市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6]195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丰宁满族自治县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县2016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1月10日
丰宁满族自治县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县2016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市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6〕195号,2016年9月18日印发)精神,明确2016年工作重点,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设质量强县,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增强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动力
(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车用油、涂料、毛巾、家具、鞋、婴幼儿童装、床上用品、一次性生活用纸、食品相关产品等老百姓普遍关心的消费品为重点,加强监督抽查,组织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在旅游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提升医疗质量专项活动,改进服务质量。开展售后服务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发布汽车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情况。开展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物流服务水平。开展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县发改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质量素养。统筹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与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大力实施千名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后备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以农民工为培训重点,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开展质量素养提升行动,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编制全县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动质量技术创新。积极推动工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创新平台建设的政策落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质量和品牌提升促进工业产品企业改造和转型升级。集中各专业生产要素,着力培育壮大十大优势产业,加速构建现代绿色生产体系。建立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加大对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力度。在重点工业领域,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县发改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采用先进的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支持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广应用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鼓励引导企业管理创新。制定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办法,建立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激发社会团体组织和企业参与先进标准制定的积极性。(县发改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推动品牌建设。制定《丰宁满族自治县名优产品和服务品牌培育“十三五”规划》和《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系统推进十三五期间商标战略实施指导意见》。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重大项目、重点园区发展,大力培养一批名优品牌,以品牌为龙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竞争力提升。继续做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和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区、示范企业工作。开展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活动,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和食品品牌。打造一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知名品牌。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商标兴企行动,营造重商标创品牌的良好氛围。(县发改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质量和品牌提升的环境
(六)加强质量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及其他行业准入制度,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贯彻落实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高效锅炉,实施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整治落后燃煤小锅炉。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和侵权盗版行为,推进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质检利剑行动、2016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农资打假绿剑护农行动、红盾护农行动、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县发改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农牧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坚决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落实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推进学校食堂及饮用水设施建设,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力度。严查日用品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行动,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节水产品及农村饮用水安全产品抽查。组织开展公路工程建设重点项目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隧道工程安全专项督查。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大型食品企业的监管,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打行业潜规则,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围绕农资打假、农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私屠乱宰等重点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打重罚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加强游览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加快丰宁有机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开展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继续加强禽流感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危险化学品领域、餐饮行业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水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粮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全县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归集、整合包括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安全生产、水利工程、公路、涉旅企业等在内的信用信息,实施信息信用共享交换。完善县级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立水利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开展2016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开展公路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治理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和围标串标问题。推进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行动计划。建立涉旅企业不诚信行为记录机制,公布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经营和交易行为等诚信制度,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网店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问题产品进入电子商务交易环节。(县发改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构建质量和品牌社会共治机制。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推动全社会着力提升质量、培育品牌。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网上受理、案件移送、信息反馈等制度。对农村市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开展联合督查。构建电梯安全社会治理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行业协会、企业开展河北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联动、媒体支持、公众参与的品牌培育体系。(县发改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电局、县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质量工作考核。深入开展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强调质量、品牌考核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方案,推动用好考核结果,抓好整改落实。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全面做好质量工作考核工作。开展消费者保护考核评价工作。依据《2016年承德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各项考核标准,做好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县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宣传一批重视质量、产品可靠、服务优质的典型企业和优秀品牌。结合质量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新闻媒体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加强网络销售产品、金融消费品、电子信息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报道。(县电视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质量和品牌竞争新优势
(十二)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提质升级。指导电子商务生产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标准执行力。完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融合共享。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严厉打击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以及跨境电子商务中邮递、快递渠道实施的走私违法活动和通过蚂蚁搬家等方式进出口侵权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以羊绒制品、毛巾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实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产品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机制。发挥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维权协作网作用,严查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在电子商务平台试点推广互联网过滤技术,构建网络销售产品质量的防火墙。(县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基础
(十三)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地方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提高标准水平,优化标准体系构成。执行《承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市级地方标准制定,落实《京津冀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安全生产和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开展京津冀区域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继续争创一批国际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点。大力推行新实施的《绿色商场》、《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等标准,提升商贸服务质量水平。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做好企业使用标准普查工作。继续推进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工作,深化数据综合分析应用,为服务节能减排、助力绿色发展提供支撑。实施民生计量基础工作。(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质量和品牌教育及文化建设。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企业诚信宣传教育,推动各类经营者提升质量诚信和品牌保护意识。继续举办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和质量大讲堂。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县电视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质量和品牌提升工程
(十五)实施质量和品牌重点工程。把质量提升、培育品牌作为重要内容,继续推进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有重点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实施质量和品牌标杆对比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推进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建设。开展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等活动,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水平。开展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活动。(县发改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旅游局、县农牧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品牌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统筹协调,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