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2/2017-00228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7-09-0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家庭医生签约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新丰路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丰宁满族自治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
丰宁满族自治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构建分级诊疗新秩序,引导群众合理有序就医,根据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河北省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卫发〔2016〕41号)、承德市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承德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卫发〔2017〕95号)和国家卫计委《关于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7〕16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标任务
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确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度任务目标,不盲目追求签约率,确保签约服务质量,注重群众获得感。在签约服务整体推进过程中,优先选择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以及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人群进行签约。2017年,全县签约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等特殊人群签约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到2020年力争实现签约人群全覆盖,重点人群签约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
(一)重点人群: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和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人群;
(二)特殊人群: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城乡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城乡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
的),县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人员等。
(三)普通人群:除重点及特殊人群以外的常住人群。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增值服务三个方面的服务。
(一)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一般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预约诊疗、转诊绿色通道等。
(二)公共卫生服务:涵盖目前国家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和动态管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宣传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儿童预防接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重点疾病健康管理等。
(三)健康管理增值服务: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提供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涵盖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远程健康监测、特定人群和特殊疾病管理服务等。
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式
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式主推1+X+1团队式签约,即由1名家庭医生、多名签约助理、1名专科医生。家庭医生主要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执业资质的骨干医生,是签约服务团队的核心人员(负责人);签约助理包括护理人员、公卫人员、乡村医生等,是签约服务团队的支撑人员;专科医生是签约服务团队在二级以上医院聘请的在职或离退休的专家医生,是签约服务团队的指导人员。县级医疗机构要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办公室,同时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家团队,供签约居民选择。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根据本单位的医务人员状况和服务能力组建多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各签约服务团队的服务能力要尽量达到整体平衡,兼顾体现团队的个性化服务。签约助理人员允许参与多个团队签约服务。县级医疗机构也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组建多个相对独立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县城常住居民提供相应的签约服务。
按自愿就近原则,每个居民可以选择一个签约服务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签约居民可自主决定是否续约或另选其他签约服务团队签约。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家庭病床等方式开展医疗服务,有条件的可为家庭医生团队人员配备统一着装和标识。
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职责分工
(一)家庭医生:负责本团队的管理和运行,包括组建签约服务团队、明确团队成员分工、制定团队工作目标、制定团队工作制度、抓好团队质量管理等;规范落实与签约居民签订的各项服务协议,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
(二)护理人员:协助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做好宣传资料发放、签约政策介绍等工作,提供个性化健康教育、不良生活方式干预、定期随访、家庭护理出诊等家庭护理服务。
(三)公卫人员:协助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建立并管理健康档案,为签约居民提供针对个体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疾病控制等工作。
(四)乡村医生:协助签约团队或签约医生做好辖区内签约居民的健康管理工作,包括签约服务政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健康信息收集、定期随访、上门送药、健康评价、健康教育等。
(五)专科医生: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家组,选派专科医生为签约服务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帮助培训带教团队人员,帮助答疑解决疑难,帮助做好预约诊疗和双向转诊衔接工作。
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设计
根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结合我县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和群众接受能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设置为基础服务包和增值服务包两种类型。
(一)基础服务包:包括共性服务包和个性服务包。
共性服务包:主要针对普通人群,具体提供如下服务:
1、提供居民建档服务。为签约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定期体检和访视,及时采集、更新信息,保证居民健康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连续性。
2、提供一般诊疗服务。对签约患者免收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药事服务成本费。
3、提供医疗优惠服务。就诊优先安排,对签约患者的门诊、住院检查检验费用和中医适宜技术治疗费用实行优惠。各医疗卫生机构可按照权限对服务包的服务项目在原价格基础上给予优惠,优惠比例自定,既要尊重服务成本,合理体现基层医护人员的劳务价值,又要采取惠民措施,比单项接受服务的价格更优惠,鼓励群众签约。
4、提供预约诊疗服务。对病情复杂、病情不稳定的签约患者提供预约诊疗服务,帮助预约上级医院专家门诊、特殊检查、住院床位等服务,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5、提供合理用药服务。对签约的慢性病患者,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可酌情延长处方用量至2个月(特殊管理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
6、提供健康教育服务。签约服务团队在预防接种、妇幼保健、门诊医疗或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针对不同个体开展相关的健康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促进。
7、提供信息化服务。签约服务团队要建立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服务互动平台,通过手机微信圈等信息化手段,方便患者在线预约、在线咨询、健康管理、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增进医患互动,密切医患关系。
个性服务包:主要是针对重点人群,在共性服务包基础上,根据不同重点人群提供不同的基本服务。
1、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包。对65岁以上签约老年人每年免费上门巡诊1次,每年免费进行1次体检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检项目包括内外科常规体检、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腹部B超。
2、0-6岁儿童预防接种服务包。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簿)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
3、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包。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进行产后访视,询问一般情况,预防接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观察居家环境,进行体格检查,指导新生儿护理及母乳喂养;新生儿出生后28~30天, 3、6、8、12、18、24、30、36月龄和4~6岁学龄前,结合儿童预防接种开展随访和健康管理,询问发育和患病情况,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评估,健康指导,包括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等。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
3、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包。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包括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孕期宣教等;孕16~20周、21~24周、28~36周、37~40周各检查一次,并开展健康教育和指导,产检包括宫底高度、腹围、胎位、胎心率、血压、血红蛋白、尿蛋白。及时告知催促签约孕产妇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做产检和高危筛查。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4、高血压人群服务包。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
5、糖尿病人群服务包。为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空腹血糖、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
6、结核病人群服务包。为签约结核病人建立专项档案,开展随访和评估,掌握签约对象健康信息,提供健康服务指导,强化期或注射期每10天随访一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每月随访一次,按规范对病人进行健康指导和评估、督导服药和应急处置。
7、精神障碍人群服务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和评估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用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状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二)增值服务包:包括普通人群增值服务包和重点人群增值服务包。签约服务包具体内容,由基层医疗机构确定。
普通人群增值服务包内容(供各基层医疗机构参考):
内外皮肤、妇科、五官常规检查、血型、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肾功、血清离子、心电图、彩超(甲状腺、肝胆脾肾、子宫附件或前列腺、动脉)、胸片等。
重点人群增值服务包内容(供各基层医疗机构参考):
1、高血压患者增值服务包。内外皮肤、妇科、五官常规检查,血糖、血常规、尿常规、血三脂、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心脏、颈部血管彩超、经颅多普勒、眼底检查、冠脉CTA。
2、糖尿病患者增值服务包。内外皮肤、妇科、五官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血三脂、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动脉彩超、眼底检查、尿蛋白定量、双下肢血管彩色多普勒检查、双下肢植物神经功能检查,肝、胆、脾、胰腺、双肾、颈部血管、心脏彩超。
3、老年人增值服务包。血常规、尿常规、血三脂、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血糖、眼底检查、胸部透视(只曝光,不出片),颈动脉、肝、胆、脾、胰腺、双肾彩超,女性:子宫、附件彩超,男性:膀胱、前列腺彩超。
4、0-6岁儿童增值服务包。微量元素、牙齿保健、智能筛查、有价疫苗
5、孕产妇增值服务包。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血糖、心电图、阴道分泌物、彩超(肝、胆、脾、胰、双肾及胎儿)。
6、结核病患者增值服务包。血常规、尿常规、血沉、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心电图。
7、精神障碍患者增值服务包。上门随访,按规范对患者进行居家康复指导和应急处置,血压、体重、心电图、尿常规、肝肾功能、B超检查。
8、恶性肿瘤人群增值服务包。上门随访,心电图、尿常规、肝肾功能、彩超检查,临终关怀医药服务技术支持等。
9、脑卒中人群增值服务包。上门随访,心电图、尿常规、肝肾功能、彩超检查,制定康复计划,指导自理能力、运动功能改善相关训练等。
10、中医特色疗法服务包。电动牵引及推拿,肩周炎、颈椎推拿、腰椎扭伤、腰椎突出、内妇推拿、电针(2穴)、针刺(5穴)、穴位贴敷治疗(1穴)、放血、艾灸、拔罐、药物熏蒸、刮痧(1部位)。
11、居家医疗增值服务包。重点针对有医疗需求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重度残疾人和有康复护理需求的社区居民提供社区居家医疗服务。需经专家组评估。
一般护理服务(不含材料费用)
(1)小量注射(如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包括出诊费+注射费)。
(2)雾化吸入(包括出诊费+超声雾化吸入)。
(3)康复指导(包括出诊费+运动治疗+综合治疗)。
(4)深静脉置管护理(包括出诊费+小换药+静脉注射)。
(5)小换药(包括出诊费+小换药)。
(6)一般导尿(包括出诊费+下尿管)。
(7)更换引流袋(包括出诊费+更换引流袋)。
(8)尿管护理(包括出诊费+尿管护理)。
(9)口腔护理(包括出诊费+口腔护理)。
(10)一般灌肠(包括出诊费+灌肠)。
(11)一般身体体检(包括出诊费+查体)。
(12)一般护理指导(包括出诊费+护理指导)。
(13)会阴冲洗(包括出诊费+会阴冲洗)。
特殊护理服务
(1)留置导尿管护理(包括出诊费+下尿管)。
(2)留置鼻胃管(包括胃管插入、更换胃管,出诊费+下胃管)。
(3)造口护理(包括出诊费+小换药)。
出诊检验、检查项目
(1)静脉采血(包括出诊费+静脉注射费)。
(2)一般尿液检查(包括出诊费+尿常规)。
(3)心电图检查(包括出诊费+心电图)。
(4)24小时动态心电(包括出诊费+动态心电图)。
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及支付政策
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分担机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度收取签约服务费,由财政、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共同分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每人每年不低于85元标准,包括签约服务专项费用、一般诊疗费、公共卫生服务费和增值服务费。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取的专项费用,由签约居民个人支付每人每年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每人每年提取5元,县财政对签约居民每人每年提供5元。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用人均20元,由医保基金统一集中支付。对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居民,在定点门诊就医时不再重复享受一般诊疗费政策待遇,医保基金不再重复支付签约居民一般诊疗费。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取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用人均45元,按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付。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取的增值服务费由签约服务对象按照服务包内容,根据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由签约服务对象个人自费。
以后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提高签约服务费。
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制定签约服务包收费标准时,可按照权限在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优惠,既要尊重成本,合理体现医护人员的劳务价值,又要让利于民,让签约居民感受到签约服务带来的价格优惠。
严格费用拨付程序。签约服务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医生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给予最终结算,严禁未经考核打包支付签约费用。签约居民享受的服务,通过刷卡(身份证、社保卡、指纹等)留下相应的服务记录,根据这些记录给予家庭医生相应经费补助。县卫计委联合县财政、人社部门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的结果进行抽查核实,抽查率不低于20%,对在抽查中发现未服务的、服务质量不高的、群众不满意的、弄虚作假的,不予拨付签约服务费用。
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研究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签约服务费不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内部考核办法,将其作为奖励性收入,主要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提高家庭医生团队的收入水平和岗位吸引力。
在绩效管理上,基层医疗机构对各服务团队有绩效考核调整权,依据考核结果对各服务团队予以绩效激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负责人对本团队内部成员负责绩效分配和人员组合。
在奖金发放上,允许基层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签约医务人员奖励。推广标准化工作量做法,将签约人群服务利用情况以及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与团队成员的收入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在团队组建上,优先选用业务能力强、积极性高、群众信誉度好的医务人员,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在职培训等方面重点倾斜。
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管理
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考核机制,县卫计局、财政局负、人社局共同负责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奖优罚劣,调动签约家庭医生团队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辖区居民与签约家庭医生团队建立长期、稳定、信任、配合的契约式服务关系。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团队管理、签约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四个方面。
团队管理主要考核团队结构是否合理、人员分工是否明确、绩效管理是否科学、信息化管理手段是否得到有效运用等内容。
签约数量主要考核签约服务总人数/总签约率、重点人群签约人数/重点人群签约率、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签约居民预约转诊率等。
服务质量主要考核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签约居民在当地医疗机构就诊率、签约居民在签约医生处就诊率等。
服务效果主要考核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签约居民满意率等。
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从9月1日起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和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细则,通过上下联动,形成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链,满足居民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乡镇政府和县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乡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宣传、发动并协调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项工作目标,同时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个人缴费的统一收缴(10元/人/年)并缴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专户;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规范制定、绩效评估、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加快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配套政策;财政部门要建立财政补助机制,按签约人数将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促进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和人事政策,按照签约人数支付一般诊疗费(20元/人/年);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由相关部门承担,其中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由民政部门承担,除此之外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由财政部门承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及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成员由卫生计生部门承担,残疾人员的个人缴费由残联部门承担(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及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成员除外);物价部门要及时研究调整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为签约服务项目提供收费政策和依据;扶贫、人社、民政等部门要将各自所分管掌握的特殊人群的人员信息及时准确地提供给当地卫计部门,确保医疗机构对特困人群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要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的管理,卫生计生部门(含卫计局及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卫计、财政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运行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相关部门及医疗卫生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相关政策、优惠措施、服务内容和签约方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所)醒目位置公示收付标准及每类服务包适用的签约对象。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签约服务,形成良好的就诊习惯,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内部职工的宣传,充分发挥和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积极性,掌握签约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方法,着力塑造良好的家庭医生形象,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县、乡(镇)两级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预约诊疗、远程医疗、远程培训等服务。县要依托现有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专家信息库和家庭医生信息库,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网上对接、网上咨询、预约挂号、预约会诊、预约转诊、服务提醒等功能,通过采集、分析签约服务家庭和个人信息,为改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决策支持。同时,还要与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信息系统和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数据实时上传共享和对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人员、服务家庭和个人、签约数量、服务频次、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等六个方面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取得实效,有效防范医保基金和财政资金风险。
(五)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日常督查制度,通过定期走访、暗访、问卷调查、电访回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围绕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开展日常督导,并将督导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卫计、财政、人社等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拨付、群众满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等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与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差、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发挥社会监督评价作用,建立以签约居民为主体的反馈评价体系,及时公开反馈评价情况,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居民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的重要参考。
附件1:丰宁满族自治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丰宁满族自治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薛宏霞政府副县长
成员:赵广林卫计局主要负责人
李国栋卫计局副局长
李晓军财政局副局长
段弢人社局副局长
李晓芬民政局副局长
孙孝军扶贫办副主任
冼国昌物价局副局长
刘显政残联康复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李国栋卫计局副局长
成员:杨晓宝卫计局基层管理股股长
张含冀卫计局医政股股长
龙庆杰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股长
王冬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杨晓霞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张宝扶贫办综合股股长
荣秀娟物价局物价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