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客运站(炫靓对面)底商二次招租公告
2019-10-11 14时49分浏览次数:
新客运站(炫靓对面)底商二次招租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元国控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价方式选取新客运站底商承租人
    一、拟出租房产概况
    拟租赁底商位于丰宁经济开发区新客运站一、二层,共有10个底商,自东至西编号依次1至10号。每个底商由一楼一间和二楼一间构成。6号底商上下两层面积208平方米左右。1号、10号底商上下两层建筑面积均为210平方米左右。2号、3号、4号、7号、8号、9号底商均为上下两层建筑面积218平方米左右。
    1号、2号、3号、4号、6号、7号底商,一层有独立卫生间和储物间,除一二两层未作吊顶外,达到入住使用条件。8号、9号、10号底商一层地面未铺瓷砖,一层墙面水泥面,均设有独立卫生间,卫生间未安装坐便器和洗漱台,9号10号的卫生间未砌砖墙,一层未穿电线,一、二楼未作吊顶。8号9号一楼中间隔断墙未砌。9号10号二楼中间隔断墙砌一半。
     二、出租要约(合同主要条款)
    1、租期:租期定为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年度为一租赁期,通过竞价方式取得租赁权的承租人在竞价结束后5日内缴纳1年租赁费后签订租赁合同(5日内未缴足租赁费的取消中选资格,没收其所交竞价保证金,重新竞选承租人)。合同签订之日为租期开始之时,三年租赁期内,每年租期开始之日上缴当年租金。三年租赁期满,在确定下一期承租人时,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权。
    2、租金:国控公司组织公开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承租人,1至10号每个底商一年租费最低报价6万元,多轮竞价,每轮加价0.5万元,直至无人竞价,报价最高额为年租金额。多人报价相同,无人加价视为无效报价,竞价作废。
    3、优惠条件:8、9、10号底商首先整体出租,一年最低租费报价18万元,多轮竞价,出价最高者授予使用权,最高价为租赁价,给予承租人6万元装修费从租金中抵扣。8、9、10号底商整体无人承租,再分别竞价出租,由国控公司装修,达到其它底商的装修标准。签订合同后给予8、9、10号承租人1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其它各底商户给予半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4、水、电、暖气费用。
   1至10号底商各安有水表、电表、热力表,水、电、暖费用承租人承担,按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热力公司收费标准自行缴纳三种费用。
   5、垃圾污水处理费用
    按城管规定处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处理费用。
    三、竞价人条件及程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机构、其它组织或具有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可参与竞价,缴纳竞价保障金2万元,缴入公告规定账户,持银行存款入账单到规定地点报名登记。完成报名后,按公告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参加竞价。通过竞价取得承租权的,保障金转为租金,无故不签订合同,或不按公告约定内容签订合同,竞价保证金不退还。未取得承租权的退还保证金。
    四、竞价保证金的缴纳:
   竞价保证金交纳形式:电汇或转账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账户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大元国控有限公司
    账    号:525090122000089395
    开户银行:河北丰宁农村商业银行
    五、报名登记、公开竞价时间及地点:
    1、有意参加此次竞价人请于2019年10月11 日至2019年10 月19日上午9:00时--11:30,下午14:00时--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上午不休息)携带以下资料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大元国控有限公司(县政府院内8号楼1单元401室)报名登记:
   1)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参加提供有效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印章或手印
   3)竞价保证金银行入账收据。
   2、完成报名登记的竞价人请于2019年10月20日下午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参加竞价。只允许报名登记者本人入场。
    3、未履行报名登记程序,没有资格参加竞价。
   六、合同其它条款
   1、不允许转租。
   2、装修需出租人允许。
   3、承租人原因,造成财产损失承租人赔偿。
   4、承租人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承租人负责。
   5、无特殊原因承租人不允许解除合同,如提前解除合同,当年租金不退。
    6、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上缴租金,按违约天数收取违约金,日违约金额与日租金一致。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7、承租人不得使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出租人:丰宁满族自治县大元国控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春政 ;联系电话:18232424520 /8086658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