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人社局:认真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
2019-12-16 09时34分浏览次数:



本网讯(刘桂芝)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精神,向长期坚守乡村学校教师实行职称评审、聘用倾斜政策。对符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任现职以来获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评审通过的聘用到相对应的岗位;对符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评审通过的聘用到相对应的岗位。对符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评审通过的聘用到相对应的岗位。

  2019年度我县共有153名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了高级教师职称评审,2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了一级教师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