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1/2020-0309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丰宁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0-11-2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开展现代化社会治理和“三创四建”工作工作简报
2020-11-25 14时50分浏览次数:

 一、积极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我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开展,按照上级要求,在全1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主要任务是:

一是抓调解员队伍建设促素质优化提升抓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基础质量提升。通过半年来的督导落实,县人民调解指挥中心和13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完成;13个行业性调委会的组织机构进行重新整合,按上级要求配齐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和人员,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并将其行业性调委会的组织机构、九项工作职责和四项机制、工作原则和纪律、工作流程形成文件与县委政法委联合下发到全县各职能部门、基层司法所、各行业调解委员会;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善人民调解室工作条件,并统一制作规范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原则、纪律和工作流程等制作成公示展牌悬挂上墙。制作规范的标识牌,达到规范调解有档案,促进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九月下旬,召开全县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各相关建设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健全机制、按照上级文件规范的“六有、六统一”要求,优化队伍建设,抓好工作的落实。就关于做好规范人民调解案卷制作和案卷评查工作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对全县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和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存在问题:全县13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部门领导不够重视,还存在无阵地、无士兵、无仗打的问题。

二、 成立县域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及时化解因行政争议引发的社会矛盾。

按照市委相关文件要求,成立由35个成员单位参与的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丰依法治县办[2020]2号文件。按照要求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法院联合成立了全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并达到六有:有办公用房20平方米,有办公桌椅。专兼职调解员3人、有规范的组织机构、职责和制度,正在规范的运行之中。

存在问题:涉案单位一把手大多都不能亲自参与调解,因委托代理人不能完全行使权力和当家做主,使调解工作有时半途而废。

三、全县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挂牌成立。 

7月中旬,县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举行授旗揭牌仪式。标志着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法律志愿者协会全体会员表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模范遵守执业规范的基础上,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并加强执业规范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和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执业规范,为协会营造一个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二是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培养一批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在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先行中建立自己的品牌实践成就典范此项工作必将对我县现代化社会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产生深刻而深远的影响

四、依法开展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

2020年全县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要求,我县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我局的主导下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按照法定程序逐步落实此项工作。首先经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主管领导共同协商研究,向全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联合印发了《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把工作抓实抓细,落实好每一个工作环节和程序,县司法局又下发了《关于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和人民陪审员换届推选工作的通知》,为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县直各部门开展人民陪审员推选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此项工作在国庆假期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对所推选人员进行申报完毕,对所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审核工作正在落实之中。

五、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

  2020年的大半年来,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治在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方面失职失责包底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结合普法宣传、规范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特殊人员管控、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指导。二是要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丰宁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进行社会乡村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该项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本遵循。三是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进行社会乡村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目标,强化责任担当。从局领导班子到司法所长进行责任分工,机关各股室处所中心层层压实责任,精心挑选政治业务素质过硬干部作为扫黑除恶的骨干队伍,夯实力量,有力提升了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整体效能

2、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制发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张标语、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同时,利用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扫黑除恶工作氛围,在机关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开展宣传,动员广大群众举报线索。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能优势,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与乡村治理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扶正祛邪,弘扬正气,人民群众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积极揭露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3、规范律师依法规范办案

强化对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在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的指导和监督,引导督促律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不在细枝末节上纠缠问题,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积极参与和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要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 

4、组织司法所严肃规范执法

一是坚持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监管安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对涉黑社会性质的特殊人群从严管控, 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二是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司法所等法律服务队伍抓起,积极开展“遵纪守法、履行法律义务坚决远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和恶势力活动,不为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不干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教育培训提升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三健全完善队伍长效管理机制,依法完善机关职能管理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章依规行使职能权力。

 存在的问题

政治站位不均衡。仍有部分科、室、所、处认为自己的单位局势平稳认为不存在黑恶势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自己关系不大,不能正确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政治站位明显不足。
宣传氛围有待加强。仍有部分基层司法所对扫黑除恶宣传力度还不够,传统宣传方式的效果明显不够,在综合运用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舆论宣传上措施不够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不高,,没有达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的效果,没有触及人民群众灵魂和内心深处。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设想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社会治理”工作必要性认识;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现代化社会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学习先进单位和部门经验,总结在推进工作过程中的好做法、树立典型,使“现代化社会治理”工作体民情,入人心,走向常态化;三是将档案整理工作和工作开展同步进行,做到档案齐全,规范。为丰宁“现代化社会治理”工作的开展和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