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凤文、于小军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我县地下水超采的综合治理”第2号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作为政协委员对我县水资源特别是地下水资源关注和有关建议,对您的提案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下,袁卫国副县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专题研究、深入研讨,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情况
始终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和重大政治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进工作开展。
(一)履行主体责任。结合省、市深入开展“6+1”重点领域清理规范工作文件精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制定了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年度计划,对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行动措施逐一明确。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牵头领导,县水务局主要领导任班长,农业农村、林草等相关单位副职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一指导、协调,积极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确保治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健全投入机制。以河长制管护机制为着力点,出台系列文件完善综合治理投入机制,加大人饮安全、节水灌溉、河道整治、生态管护等涉水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以来共争取域外资金近2亿元,重点推进了人饮安全、牧区水利、小流域综合治理、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强力保障了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三)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坚守“三条红线”,采取积极措施,分解目标任务,减少地下水开采,2019年,用水总量年度控制指标1.1498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3857亿立方米);2020年,计划压减地下水699.5万立方米,实现地下水位相对回升。年内,计划依托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项目,完成水质改善工程34处(其中5处涉及氟超标村组已采取另觅水源、客域引水的方式予以解决),并由县疾控中心进行水质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目前,全县3665处水源地均已由县疾控中心联合河北尚测环境检测公司进行了水质检测,全部合格。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划定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范围。联合生态环境、公安、卫健等部门对水源地周边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发现问题,即刻处置;在水源保护区内埋设标识牌,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和照明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严格实施水源地特别是水源井周边24小时双岗值班、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对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进行定期水质监测,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所有水质检测结果均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落实省考市考河流断面水质保护。根据《丰宁满族自治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到2020年丰宁县城上游、天桥、东缸房三个断面考核目标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反馈2019年全年监测数据,三个断面水质均值均达到了断面考核要求,省考断面水质较2018年得到了显著提高,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自2020起,按照省市要求,我县新增省市考断面1个,水质要求为Ⅲ类。
二、实施节水行动情况
坚持节水优先原则,加强节水宣传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全面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工业减排、城镇降损。截止2019年共建成节水型企业3个,节水型居民小区6个,节水型公共机构9个。
(一)农业节水。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加快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增加农田灌溉面积,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2019年,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节水项目、牧区水利项目,共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为农村产业结构布局调整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明确压减重点区域、调整主要品种、配套政策支持等措施,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以上。同时,针对坝上地区农业产业现状,制定印发了《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坝上地区土豆喷灌圈节水转型告知书》,并发放到大滩镇、鱼儿山镇、草原乡及鱼儿山牧场所有土豆喷灌圈经营业主手中,为2021年全面取缔坝上地区土豆喷灌圈等高耗水产业工作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工业节水。切实加强工业节水工作,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导企业加大节水技术改造力度,提高水循环利用率。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力争在24.2立方米以内,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三)城镇节水。引导和鼓励居民安装节水型器具,逐步淘汰非节水的节水器具,加大生活用水特别是公共用水计量智能化管控力度。新建小区积极推广安装使用节水器具,否则不予验收通水。2019年改造老旧管网0.8公里,县城平房区实施水表出户改造7000多块。加强天然矿泉水、地热水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矿泉水、地热水用户进行监管,目前我县有1家天然矿泉水用水户、2家地热水项目已取得取水许可。
三、有序推进取水井关停情况
以农业、工业取水井和县城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为重点,全面推进县域内取水井关停工作。
(一)取水井排查挂牌。组织召开了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培训会议,2020年4月25日正式启动机井排查挂牌工作,抽调技术人员50名,分为25个机井排查挂牌小组,正在对各乡镇、开发区进行逐村、逐地、逐井排查,目前已完成机井排查并挂牌10236眼。
(二)取水井有序关停。截止到2020年5月底,共排查县城及开发区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355眼,其中:已接通自来水的自备井96眼,剩余259眼未安装自来水。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及开发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计划2020年6月至12月,关闭已接通自来水的自备井单位96眼;2021年,关闭县城及开发区自备井100眼;剩余159眼自备井,因距离管网较远,施工难度较大,计划2022年接通自来水后予以关闭。
(三)强力推进联合执法。组织水务、公安、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取水井权属乡镇村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对于已关停取水井明关暗用、停而复用等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落实河长制情况
以推进水环境质量提升“1+9”专项行动为主线,以河湖“清四乱”为重点,扎实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
(一)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设置县级河长25人、乡级河长170人、村级河长349人、护河队长296人、河湖管理员1606人、河务警长27人,实现“河长制”组织、管理全覆盖。
(二)健全机制体制。制定出台《丰宁满族自治县河湖生态管护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统筹建立“一办一室一队伍”,建设“一平台一主体四机制”,目前已完成河湖生态巡查管护中心、司法联络室的组建工作,全部“督查专员”均已上岗工作。并按照市工作部署,着力推进视频监控平台与第三方巡查工作。
(三)加强社会监督。全县161条河流以村为单位共设置河长制公示牌409块,详细标注了河流数据、河长信息、整治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通过信息公示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积极构建河库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按照维护更新计划,已完成滦河流域和汤河、天河公示牌内容的更新维护,潮河流域公示牌正在维护安装中。
(四)落实督查机制。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规定,通过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河湖治理各项任务逐步落实。今年以来,县、乡、村三级河长共开展信息化巡河3500余次,解决河湖四乱问题12处。充分利用宣传明白卡、志愿者、微信公众号、公告形式,全面向乡、村群众宣传“河长制”工作。目前,共开展志愿者服务3次,发放宣传手册2500份、公告1300多份。
(五)推进河湖整治。着力推进河湖“四乱”清理整治,2019年,共自查自改河湖四乱问题281处,完成省、市交办“四乱”问题20处,一大批违建别墅、违规建筑、采沙场、鱼塘等顽固问题得到整治。2020年4月,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成立督查检查小组,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流延伸“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共排查问题182处,结合卫星遥感复核属实37处问题,均已向责任单位分别下达整改督办单,各类问题正在整改推进。
五、加强地下水管控情况
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把审批、监控、巡查关口,全面管住、管好地下水开采。
(一)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根据《河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对全县取水建设项目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强化对全县水资源工作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取水许可审批工作落地落实,分别对全县未办理取水许可审批的用水项目下达了限期办理取水许可手续通知书,要求按规定时间办理。
(二)严格用水红线管理。严格用水红线管控,县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13/T 1161-2016);对达不到用水定额标准的,不予审批。
(三)加强地下水在线监控。按照“底数清晰、标准统一、分类实施、规范建设”原则,积极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建设取水计量在线监控试点,使年取水1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全部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对于不具备监测条件的农村井灌区,因地制宜,推行“以电折水”精准计量。
(四)推进水价综合改革。按照水价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水价改革,完善城镇居民和工业用水阶梯差别价格,抓好工作落实,目前执行的是2011物价局下发水价标准,正在通过财审准备调整水价并实施阶梯水价。建立健全农业水价机制,推进农业用水“定额管理、超用加价”模式,严格水资源管理,做到科学灌溉,严格控制灌水量。
六、提高水源涵养情况
立足 “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核心区” 建设,以水源涵养工程为抓手,全面提升水源涵养水平。
(一)实施水保治理工程。2019—2020年,通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建设水源、节水工程125处,完成小流域治理51平方公里。其中:2020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将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通过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将会进一步提高项目区林草覆盖率,增加蓄水能力、保水能力。
(二)推进人工造林建设。2019年,通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再造三个林场项目,共完成重点工程造林7.2万亩,其中: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3.2万亩,涉及大阁、凤山、黄旗、土城、外沟门、万胜永、王营、西官营等8个乡镇和四岔口林场、黄花岭林场、草原林场三个林场;再造三个林场项目4万亩,涉及大滩、鱼儿山、草原、小坝子、外沟门、万胜永、苏家店等7个乡镇。2020年,计划依托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市坝上地区植树造林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封山育林项目和再造三个塞罕坝林场项目,完成造林18万亩。
(三)开展重点地区水生态治理。研究制定《丰宁满族自治县坝上及接坝地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突出“治理水生态、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确保水安全、提升水质量”五项举措,全力推进坝上及接坝地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
(四)推进中水回用项目。启动丰宁中水利用建设项目,利用县城污水处理厂年产700万立方米的中水资源,解决鑫源钼矿每年290万立方米的水资源需求,同步解决城市绿化、道路除尘、城区消防、生态景观灯等用水需要,为改善城区地下水资源现状提供坚强保障。2020年6月底前,该项目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底前,中水回用利用率达到30%;到2022年,中水回用利用率达到55%。
2020年6月15日
领导签发:袁卫国
联系人及电话:张健齐 8012253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政府办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