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2020-0370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0-06-1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新丰路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范围抽取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丰宁满族自治县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范围抽取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范围抽取管理工作,使评审专家抽取范围和过程更加公正、公开、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则》,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范围(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范围”)的抽取管理。
第三条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在项目开标前1个工作日确定评审专家范围抽取时间,并告知项目实施主体派员按时到场抽取评审专家范围。
第四条 评审专家范围抽取采取随机抽球方式进行,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项目实施主体派员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现场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范围。县纪委监委及县监管办对评审专家范围抽取活动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检查。
第五条 抽取箱、抽取球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作、密封、保管。抽取前抽取箱应透明、密封,并按照河北省行政区划的11个地级市制作抽取球。每次抽取评审专家范围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工作人员应对抽取箱进行检查确认。
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或评审)金额不足500万元的,需在1个设区市范围内抽取;500万元及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在至少2个设区市范围内抽取;1000万元及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在至少3个设区市范围内抽取;对5000万元及以上的,应在全省范围内抽取。社会影响较大、技术复杂或者项目开展需求特殊的,可在全省范围内抽取,或者根据需要在省外抽取评审专家。
上款所指设区市范围为该设区市全范围随机抽取,不再划定县区。
如随机抽中承德市范围,原则上应回避丰宁县。
第七条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依据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范围依法依规抽取评审专家。
第八条 评审专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平台全部确认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等监督人员方可离场。全部参与评审专家范围抽取的相关人员须对评审专家抽取范围和过程严格保密。
第九条 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应按照上述条款规定补抽评审专家。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文件:《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范围抽取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