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3/2020-01419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0-06-3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继续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
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现将《河北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9]188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据国家统计局承德调查队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食品价格涨幅已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次性发放4个月(9、10,11,12月)价格临时补贴,据国家统计局承德调查队提供数据显示,我市9、10,11,12月份居民食品价格涨幅分别为6.2%、11.4%16.9%17.6%,发放4个月(9、10,11,12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补贴一=当地现行低保标准*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当地食品价格涨幅低于全省食品价格涨幅的按照全省食品价格涨幅测算,全省食品价格涨幅9.10.11.12月分别为6%,12.2%,15.9%),我市标准分别按照6.2%,12.2%16.9%17.6%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