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78/2021-05230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丰宁县外沟门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2-1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外沟门乡选举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2021-12-18 11时22分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及中央、省、市委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正值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对于巩固党长期执政,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祥和新鱼儿山打下坚实基础。

二、选区划分及代表名额的分配

(一)选区划分农村和城乡居民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驻在乡的机关、学校、厂矿及企事业单位与所在地居民联合划分选区。全乡共划分2个县代表选区(见附件1),乡代表选区24个,采取县人大代表选区套若干乡人大代表小选区方式划分。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县人大常委会确定我乡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3名代表名额,其中:非党代表1名、妇女代表1名(见附件1),县参选代表1名。确定我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1名,其中非党代表18名,妇女代表9名(见附件2)。

外沟门乡人大主席团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外沟门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从本级代表中选举产生,由9人组成,要精心选配好乡乡人大主席、副主席各1名,人大主席安排为县级人大代表候选人。

三、时间、方法和步骤

外沟门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4月上旬开始至7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是:2021年6月18日为选举日,2021年5月29日前公布选民名单,2021年6月3日前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2021年6月11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2021年6月22日前完成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公布代表名单,2021年6月下旬召开新一届乡人民代表大会。

具体步骤是:

(一)准备和动员部署

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培训选举骨干,加强对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及换届选举工作流程的宣传,有针对性做好换届选举每一环节的工作。4月30日前调查摸底,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成立我乡选举委员会,召开换届选举部署会议。乡代表选区小组名报乡选举委员会批准。(详见附表3)

(二)选民登记

2021年4月30日至5月29日为选民登记阶段。要集中时间和人力,认真搞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1.以选区建立选民登记小组,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可采取如下办法:一是上次选举选民登记名册保存完整的,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年满18周岁的,新迁入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予以登记。对迁出原选区的,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二是上次选民登记名册保存不完整的,要进行重新登记。       

2.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

1)机关、团体、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年满18周岁的学生,在所在单位登记。

2)户口不在现居住地,已在现居住地居住两年以上并有固定职业的,在取得户口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后,可在现居住地登记;常住异地城乡经商、务工、办企业的居民,有暂住户口的可在现居住地登记;与企事业单位签定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在企业单位所在地登记。

3)驻县外的县直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所属单位登记。

4)临时外出人员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5)社区居民、集体生产单位、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6)驻县城离退休人员在原管理单位登记;驻农村离退休人员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7)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被羁押、正在受侦察、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选举权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正在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及正在受拘留处罚的由执行机关介绍回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

8)经公安部门确认,对有重大刑事犯罪批捕在逃,负案在逃的人员暂不登记。

9)分配参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登记。

10)长期在外,又无法取得联系的,经乡选举委员会核实批准后,可暂不列入选民名单。

11)复员、退伍军人及大中专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在原户口所在地登记并参加选举活动。

12)因企业改制、破产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户口所在地登记;企业没有改制或破产,劳动关系没有解除的由原管理单位登记。

13)驻在乡、民族乡、乡的,不属于县级以下(含县级)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其所在选区的选民登记和投票选举,并且只参加县级人大代表选举,不参加乡乡级人大代表选举;其职工家属参加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14)异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登记。

3.经群众和亲属公认,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不能表达意志的痴傻人员,征得其监护人同意,经乡乡选举委员会认可后,可不列入选民名单,但须报县选举委员会备案。间歇性精神病人,如果不影响行使权利,应列入选民名单。

4.年满18周岁选民的年龄计算。以2021年6月18日选举日为截止日期计算,也就是在2003年6月18日前出生的人够年满18周岁。

5.选民登记结束后,在选举日的20日前(2021年5月29日)张榜公布。并组织选民看榜审核,发现错、漏、重登记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并公布补正榜。

6.选举日前,再次对选民名单进行核查,对有新近迁入、迁出、死亡等情况立即予以补登或除名。

(三)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利。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选。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流动人口参加选举,适当放宽条件,支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流动人口在户籍所在地参选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并登记,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个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流动人口在现住地参加选举的,户籍所在地要及时为其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现居住地选举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联系其户籍所在地,确认其选民资格。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流动人口,经核对选民资格后,可以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四)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

2021年5月29日至6月10日前为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6月3日确定初步候选人,6月11日确定正式候选人,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按选区以选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或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均不得超过本选区的应选代表数。介绍情况统一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要求代表候选人实事求是介绍本人情况,诚恳回答选民提出问题,对当选后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作出表态。见面方式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利用 “人大代表之家(站)”召开选民会议、选民代表会议或选民小组会议,也可通过网络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2.对于政党、团体和选民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及候选人的情况,由选区上报乡选举委员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换和增减。乡选举委员会将各方面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后,以姓名笔画顺序排列,在选举日的15日前(2021年6月3日)按选区张榜公布,提交选民讨论。

3.要组织选民对代表候选人充分讨论酝酿,经过民主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如果经过反复协商对正式候选人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但预选不是确定正式候选人的必经程序。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正式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的七日前(2021年6月11日)按选区张榜公布。同时公布选举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

4.加强考察和审查工作。乡党委承担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工作责任,对考察、审查结果负责。乡组织纪检、政法等相关部门及人大有关机构做好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和审查工作。全面准确地了解候选人的个人身份,对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守法律、社会形象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严格落实“九个一律”不得提名推荐要求(见附件4)。人选为领导干部的,应当听取纪检部门的意见;人选为党外人士的,应当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所在党派、团体的意见;人选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应当进行综合评价,并征求企业党组织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的意见;代表候选人人选为新兴社会组织人士的,应当征求所在社会组织监管部门和上级党组织的意见。拟继续提名的人选,应当听取乡党委或人大主席团的意见。选民联合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同样必须加强考察、审查,严格把关。发现代表候选人不符合人选标准的,应当及时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撤回提名;发现基本情况不实的应当依法向选民和代表通报。建立提名推荐和考察审查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责任,堵塞漏洞。

5.优化代表结构比例。要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适当提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乡级代表新增名额重点向基层群众、街道倾斜。妇女代表比例原则高于上一届,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依法予以保证。非中共党员代表不少于35%,连任代表比例按三分之一掌握,适度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得挤占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额,认真审核、准确认定代表候选人身份,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的主次和代表性认定。

(五)依法组织投票选举

1.2021年6月18日为全乡选举日,实行差额选举。遇有选举日当天没有选出应选代表名额需再次投票或另行选举时,选举时间由县选举委员会确定。

2.选举代表时,各选区应以设立投票站投票选举为主。农村选区可以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城乡选区以机关为单位设立投票站;选民居住或工作比较集中的选区还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选举时应设立秘密写票处。流动票箱作为辅助形式,选举委员会应统一制作,使用时须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值守,其中有2名监票人员。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应当按照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在登记册上签名或盖章,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封好投票口并签署姓名和日期。选举结果依法确定有效后,当选代表名单应向社会公布。

3.选举代表要严格按选举程序进行。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4.加强代表资格审查。2021年6月19至22日为代表资格审查阶段。代表选出后,乡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时审查,审查代表候选人提出、确定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的差额比例,选民和代表联合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是否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人数是否符合法定人数等,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是否获得法定票数,选举过程是否符合选举法规定,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并提出审查报告,报乡人大主席团依法确认。在审查中,应当及时受理对当选代表的举报,并交有关方面依法依规依纪调查处理。

四、开好乡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

6月下旬召开新一届乡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相统一,依法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乡党委推荐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人选时,应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乡人大主席团通报人事安排和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要严格执行差额选举,乡国家机关正职领导人员一般实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候选人只有1人的,也可实行等额选举;人大和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的选举一律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要比应选人数多1-3人。要认真对待和研究人大代表对各职人选提出的意见,尊重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候选人权利,尊重人大选举结果。根据《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五、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一)坚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选举人大代表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必须坚定坚持中央省市县乡集中统一领导。各级要切实担负起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责任,周密部署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和各方面。乡党委分别成立换届领导小组,确定具体人员负责选举具体事项,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换届选举中的重要问题。

(二)充分发挥乡人大主席团职能作用。乡人大主席团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开展工作,依法加强对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全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答复有关法律、政策问题和工作询问。依法加强对选举委员会的领导,通过法定程序落实县委人事安排。依法做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投票、确定并公布选举结果等重要环节的工作。加强选举工作人员培训。选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乡党委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总之,各个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按时限要求,保证换届选举圆满完成。

(三)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乡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部门要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按照“十个严禁”“十个一律”(见附件5)纪律要求,切实严肃换届纪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强化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和选举工作人员的责任担当、纪律意识。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预防、坚决查处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防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对破坏选举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领导,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做好舆情分析、应对和舆论引导工作。善于运用新兴媒体,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对外发布换届选举的权威消息和好经验好做法,用人民群众身边事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增强选民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加选举。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热点问题的引导,切实防止不当炒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落实换届选举经费。统筹安排人大换届工作经费,选举经费依法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选举过程中要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涉及面广、时间紧、工作异常繁重,同时面临着许多新要求、新规定、新形势、新挑战,背景殊、环境复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和乡党委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和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

 

附件:1. 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选区划分表

2.乡乡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指导意见表

3. 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及重要工作内容

提示

4. “九个一律”不得提名推荐要求

5. 换届纪律“十个严禁、十个一律”

6. 外沟门乡换届领导小组成人员名单

7.外沟门乡县乡换届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外沟门乡选举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附件1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外沟门乡各选区名额分配表

选区
序号

代表

其中

选区范围

选区工作
组负责人

其中非党

女代表

县乡干部参选

1

2

1

1

1

外沟门村、骡子沟村、曹窝铺村、乡直单位

戚迹

2

1




大河西村、大营子村、青石砬村

刘旭光

合计

3

1

1

1



 


附件3

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时间节点

及重要工作内容提示(表三)

 

重要时间节点

选举工作重要内容提示

2021422日前

成立领导小组,设立选举委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划分选区,上报选举委员会建议名单

2021年5月28日前

选民登记

2021年5月29日前

公布选民名单

2021年6月3日前

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

2021年6月11日前

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2021年6月18日

为全县统一选举日,各选区组织投票选举

2021年6月22日前

按选区公布当选代表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审查代表资格,县人大常委会和本乡乡人大主席团予以确认,并公布代表名单

2021年6月26日左右

乡乡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

 

 

 

附件4

 

    “九个一律”不得提名推荐要求

一、政治上有问题的,

二、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三、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

四、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

五、有行贿受贿、钱权交易行为的;

六、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七、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八、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

九、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

 

 

 

 

 

 

 

 

 

 

附件5 

换届纪律“十个严禁、十个一律”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连,搞团团伙伙或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获得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于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命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应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6

外沟门乡换届领导小组成人员名单

 

 长:史广忠  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  日  乡 长

 迹  人大主席

 员:王昊颖  党委副书记

纪云峰   副乡长

于倩倩   纪委书记

胡松涛   政法书记

夏万利   副乡长

李海芯   组宣部长

刘旭光   人大副主席

 朝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磊   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兴文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下设办公室:主  任:戚  迹

副主任:刘旭光

 员:庞  立  朱莹莹

 

 

 

 

附件7

外沟门乡县乡换届选举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

 

 任:史广忠   党委书记

    副主任:刘  日   政府乡长

 迹   人大主席

 

      员:王昊颖   党委副书记

            于倩倩   纪委书记

胡松涛   政法书记

            刘旭光   人大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