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49/2021-0031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丰宁县森林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02-2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2021-02-20 10时13分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丰财〔2020〕198号文丰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我局对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森林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负责维护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3、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协调和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和森林火灾的重大案件。

4、指导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贯彻国家、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以及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指令。

6、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7、组织协调林火监测和火险预测、预报工作,掌握其先火情动态,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和森林火灾信息。

8、组织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防火装备的使用工作,承担森林防火专项物资的申请、购置、调拨工作。

9、指导全县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专业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火灾应急管理并协助县领导指挥较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10、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林业局、县公安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

设置5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2个(办公室、政工科),执法勤务机构3个(刑警中队、治安中队、法制中队)。

设置6个派出机构:大滩派出所、黄花岭派出所、邓栅子派出所、干沟门派出所、两间房派出所、平顶山派出所。      

2、人员编制情况:

森林公安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编制89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3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差额事业编制1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0人。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一)部门整体收入情况

2020 年收入19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1.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0 年总体支出1971.2万元,其中:

1、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0.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8.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等;公用经费 101.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2、项目支出361.13万元。其中:森林资源管理82.75万元;执法与监督165.67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5.25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76.69万元,安全监管20.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72万元,

(1))车辆费46.72万元。较2019年降低16.14万元。因资金未到位,未全额支付。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无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无培训费支出。

(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0%。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

(四)部门预算经费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单位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有效完成。一是强化预算约束,推行全面预算理念,在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对部门预算中各项经费进一步细化,分类施控,严格执行,实现对经济活动全程管控,确保所有工作都在预算范围内有序进行,加强预算源头管控和精细化管理。二是加强流程管理,在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财务审批和报销、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等方面,实施流程化、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实施整体预算绩效监控。

三、部门整体评价工作开展

(一)绩效评价目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场事业稳步展。

(二)绩效评价实施过程: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王建飞为组长,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组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定自评方案、对照自查、计算自评分数、撰写评价报告、认真查找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附件 2 ),逐项文字表述得分构成。得分 92分

(一) 投入绩效情况分析 11 分

1 目标设定得分 4 分

(1)职责明确得分1分 职责设定全部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和年度承担的重点工作,体现了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2)活动合规性得分 1分 部门活动的设定全部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并符 合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活动全部符合县委、县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3)活动合理性得分 1 分 活动目标的设定全部是可量化的,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部门所设立的活动全部是否明确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是可衡量的。

(4)目标覆盖率得分1分覆盖率100%,

(5)目标管理创新得分 0 分

2、预算配置得分 7 分

(1)财政供人员控制率得分 3 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98.21%=(在职人员数 55 人/编制数56人) X100%。

(2) “三公”经费变动率为60.37%=〔(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34.83上年度 )/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 57.69)X100% “三公经费"

 (3)重点支出安排率得分 0 分 无重点项目

(二) 过程绩效情况分析得分 55 分

1、预算执行得分 27 分

(1)预算完成率得分 3 分 预算完成率 100%=(预算完成数1312.37万元/预算数1312.37万元)X100%。

(2)预算调整率得分 3 分 预算调整率 10%= (预算调整数/ 预算数)X100%。

(3)支付进度率得分 6 分 半年支付进度 50%=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X100% 全年支付进度100%=部门全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全年执行中追加追减) X100%

(4)结转结余率得分 3 分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X100%。

(5)结转结余变动率得分 3 分 结转结余变动率 0=〔(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 -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 )/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X 100%。

(6)公用经费控制率得分 3 分 公用经费控制率 100%=(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X100%。

(7)“三公经费"控制率得分 3 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三公经费" 预算安排数)x 100%         

(8)政府采购执行率得分 3 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 100%=(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X100%。 政府采购项目中非预算内安排的项目除外。

 2、预算管理得分 18 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得分 2 分 评价要点: 1.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2.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3.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得分 9 分 评价要点: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情况;6.不存在挤占情况;7.不存在挪用情况; 8.不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得分 3 分 评价要点: 1.公开预决算信息;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4)基础信息完善性得分 4 分评价要点:1.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3、资产管理得分 8 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得分 2 分 评称要点: 1.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2.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3.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资产管理完全性得分 3 分 评价要点:1.资产保存完整;2.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3.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固定资产利用率得分 3 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 100%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X100%。

 4、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得分 2 分 监控率 100% =实施绩效监控项目数/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X 100%  占比率 100%=(自评项目资金量/项目支出资金量)X100%。

 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范围:本年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安排的项目。

(三) 产出支出绩效情况分析得分 15 分

1、职责履行得分 15 分

(1)项目实际完成率得分 4 分 项目实际完成率 100%=(实际完成项目数/计划完成项目数)X100%。

(2)项目质量达标率得分 4 分 项目质量达标率 100% =(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已完成项目个数)X100%。项目质量达标是指项目验收合格。           

(3)重点工作办结率得分 4 分(无重点项目)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 X 100%o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4)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得分 3 分

(四)效果绩效情况分析得分 15 分

1、监督发现问题得分 2 分

违规率 0% =存在违规问题的资金额 0/部门预算支出资金总额0X100%

2、工作成效得分 5 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得分 5 分1.财政部门对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评价,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和评价结果应用等情况,按百分制。 2.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综合计算,得出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

 3、评价结果应用得分 2 分 应用率得分 2 分 应用率 100% =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的项目数量个/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个 X100%。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包括向财政部门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向被评价单位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内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和 落实整改措施等方面,其中,落实整改措施包括调整预算结构、改革预算管理、整改发现问题、健全制度措施和实施绩效问责。

 4、结果应用创新得分 1 分

评价要点: 1.部门按要求对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2.部门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政府、人大等部门报告。

 5、社会效益得分 5 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得分 5 分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

1、资产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财务制度还将继续完善,审批程序进一步严格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2、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料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完善;

3、支出管理力度加大

支出结构优化不足、项目启动慢、资金拨付不及时;

4、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及其他问题。

五、整改措施或建议

1、对照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完善制度建设(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工作保障制度等);

2、 加强支出管理(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编实编细预算、加快政府采购首先、尽快支付资金等);

3、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成效、加强固定资产登记等);

4、加强宣传培训调研等(加强人员培训、加强调研,提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意见建议、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绩效意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丰宁满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

                         2021年2月19日


附件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指标名称

指标解释说明

 

 

 

 

 

 

 

 

 

 

投入(15分)

 

 

 

 

 

 

 

 

 

 

目标设定(5分)

职责明确(1分)

部门的职责设定是否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和年度承担的重点工作,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符合(1分);

不符合(0分)。

1

 

活动合规性(1分)

部门的活动是否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1. 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

2. 部门活动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全部符合(1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1

 

 

活动合理性(1分)

部门所设立的活动是否明确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是否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评价要点:

1. 活动目标的设定是可量化的,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

2. 在活动目标设定时,将关键指标明细分解为具体的达成目标与工作任务。

 

 

 

全部符合(1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1

丰宁满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投入(15分)


目标覆盖率(1分)

部门年度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与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目标申报要求的资金覆盖情况。

覆盖率=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总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

达到目标值得1分,未达到目标值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覆盖率/目标值×1,超过目标值不加分。

1

目标管理创新(1分)

部门编报整体绩效目标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的数量超过规定的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创新=部门绩效目标编报数量-按财政部门要求的绩效目标填报数量

 

 

每超过1项得0.1分,满分1分。

0

 

 

预算配置(10分)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3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由编制部门和人劳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除外。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每超出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3

“三公”经费 变动率(4分)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4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三公”经费变动率×4×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4分。

0



 

 

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具体由被评价部门提出后经对口部门预算管理处审核确定。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目标值≥7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1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0


 

预算完成率(3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应和评价部门预算的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目标值≥100%;

达到目标值的得3分;

100%>结果≥90%,得3分;

90%>结果≥80%,得1分;

结果<80%得0分。

3


 

 

 

 

 

过程(55分)

 

 

 

 

 

预算执行(27分)

 

预算调整率(3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目标值为1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支付进度率(6分)

部门年度支付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程度。

半年支付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全年支付进度=部门全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全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结果≥50%,得2分;50%>结果≥40%,得1分;加过<40%,得0分。

全年进度:结果≥100%,得4分;100%>结果≥95%,得3分;95%>结果≥90%,得2分;90%>结果≥85%,得2分;结果<85%,得0分。

6


 

结转结余率(3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应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过程(55分)


结转结余变动率(3分)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结转结余变动率×2×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2分

3

公用经费控制率(3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应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政府采购执行率(3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与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的比较,反应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100%。

政府采购项目中非预算内安排的项目除外。

 

目标值为10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政府采购执行率×3。

3

 

 

预算管理(18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1.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2. 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 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全部符合(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2



 

 

 

 

资金使用合规性(9分)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 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3. 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 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 不存在截留情况;6.不存在挤占情况;

7.不存在挪用情况; 8.不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全部符合(9分);

符合其中七项(8分);

符合其中六项(5分);

符合其中五项(3分);

符合其中四项及以下(0分)。

9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评价要点:

1. 公开预决算信息;

2. 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3. 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全部符合(3分);

符合其中两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3


 

 

基础信息完善性(4分)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评价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1. 基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3.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

4.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符合全部四项(4分);

符合其中三项(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4

 

 

 

















 

 

 

 

过程(55分)

 

 

 

 

资产管理(8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1.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2. 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 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全部符合(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2

资产管理完全性(3分)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 资产保存完整;

2.资产财务管理是否合规,账实相符;

3.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符合全部三项(3分);

符合其中两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1分);

符合零项(0分)。

3

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目标值为8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固定资产利用率/8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3

预算绩效监控管理(2

 

 

监控率(2分)

 

部门(单位)纳入绩效监控的项目数量占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在项目运行中实施绩效管理的水平和程度。

监控率=实施绩效监控项目数/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100%

目标值为90%;以2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监控率×2,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2

产出(15分)

职责履行(15分)

 

项目实际完成率(4分)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与计划完成的项目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实际程度。

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项目数/计划完成项目数)×100%。

目标值为100%;

达到目标值得4分;

100%>结果≥95%,得3分;

95%>结果≥90%,得2分;

90%>结果≥85%,得1分;

结果<85%,得0分。

4


 

 

 

 

 

 

 

 

 

 

 

 

 

产出(15分)


 

项目质量达标率(4分)

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占已完成项目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已完成项目个数)×100%。

项目质量达标是指项目决算验收合格。

目标值10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项目质量达标率×4,≤98%的扣4分。

4

 

 

重点工作办结率(4分)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目标值10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4,≤90%的扣4分。

4

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3分)

部门自评项目在所有项目中所占的份额,反映和评价部门对项目自评的重视程度。

占比率=(自评项目资金量/项目支出资金量)×100%。

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范围:本年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

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占比率/目标值×3,超过目标值不加分。

3


监督发现问题(2分)

 

 

违规率(2分)

部门存在违规问题的资金数量占部门预算支出资金总额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情况。违规率=存在违规问题的资金额/部门预算支出资金总额×100%。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

2


 

 

 

 

 

 

 

 

 

 

效果(15分)

 

工作成效(5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评价(5分)

财政部门对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评价结果,用以反映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取得的成效。

1. 财政部门对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惊醒核查评价,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和评价结果应用等情况,按百分制。

2. 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综合计算,得出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评价结果。

 

 

 

综合得分=(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100)×5

5

 

评价结果应用(2分)

 

 

 

应用率(2分)

部门应用绩效评估结果的项目数占绩效评价项目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绩效评价结果的利用水平和程度。

应用率=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的项目数量/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100%。

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包括向财政部门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向被评价单位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内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方面,其中落实整改措施包括调整预算结构、改革预算管理、整改发现问题、健全制度措施和实施绩效问责。

 

 

目标值为100%;以2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应用率×2,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2

 

结果应用创新(1分)

 

 

结果应用创新(1分)

部门将绩效结果主动对外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政府、人大等部门报告,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在结果应用反方面的创新情况。

评价要点:

1. 部门是否按照要求对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2. 部门是否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政府、人大等部门报告。

 

 

全部符合(1分);

符合其中两项(0.5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1



 

社会效益(5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5分)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应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5

 

小计

 

100




92

 

评价结果



 

£优秀  90分≤得分≤100分;    £良好  80分≤得分≤89分;

£中    60分≤得分≤79分;     £较差  0分≤得分≤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