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文件(冀环办〔2018〕23号)《关于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有关规定,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为落实以上公众参与要求,本单位拟采取座谈会方式征求相关各方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会议名称
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
二、会议议题
根据《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征询各主管部门及公众代表对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了解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及其他相关问题,并解答各位代表存在的疑问。
三、会议时间
2021年6月4日上午9:00
四、会议地点
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六楼会议室
五、与会代表
1、相关管理部门: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丰宁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丰宁满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2、涉及的村庄、居民区:林营村、满堂村、南三营村、南瓦窑村、南辛营村、韩村、帐房沟村、南岗子村、樱桃沟村、南二营社区、大阁镇西街社区、大阁镇前街社区、人才家园社区、古楼社区、凤山村、北关村、石桥村、东关村、南营村、陶来营村、白营村、沙锦营村、千佛寺村、乌拉海营村、元宝山沟村、勃营村、达来沟村、榆树林村、下官营村、庙沟、范营、东头营、跑场沟村、刘营村。
3、学校: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凤山镇第二中学。
望以上单位及村庄、居民区、学校等代表届时参加此次座谈会。被选定代表如不能如期参加的,可向本单位提交经本人签名的书面意见。
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