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79/2022-0744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万胜永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10-1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班子会)
为及时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特制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时间安排: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
党政班子成员。
三、会议内容:
1、由党委书记或乡长通报党委、政府工作情况,对全局性工作统一安排部署。
2、临时安排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阶段性的重要工作任务。
3、对突发事件或全乡重点工作需要进行统一调度。
4、对阶段性工作或半年、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5、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政班子扩大会议,由各所站负责人、村书记或主任向党政班子汇报本季度工作及谋划下一阶段工作。
6、会议由组宣部长负责记录。
(二)党委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的集体领导,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党委会议制度。
一、组织领导:党委会的召开,由书记办公会决定,党委会由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受委托乡长或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
二、议题范围:研究制定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地方性方针政策,研究全乡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方案。对重大项目,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重大举措进行决策、研究,议定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乡内所、站机构设置和人事任免,研究对违法违纪党员进行党纪处分等。
三、会前准备:会前由党委成员提出议题,经书记同意后在会前一天将议题通知有关人员,以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四、对部门重点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需要研究议决的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请分管领导和所站负责人参加并汇报工作。
五、会中纪律: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时间,不能到会的要向主持人请假,决议形成前要畅所欲言,决议通过后必须认真执行,对重要问题有争议不能议决的,主持人可决定缓议,待深入调查后再行决议。会后除已形成的决议执行外,其它情况任何人不得泄密。
六、会议由组宣部长负责记录。
七、会议落实情况由党政综合办负责督导、反馈。
(三)政府办公会制度
一、政府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政府办公会由政府班子组成人员和主管政府工作的领导参加,人大主席、人大副主席列席会议。根据研究内容可确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政府办公会由政府乡长召集并主持。
二、主要议题: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乡党委有关指示决定。
2、讨论乡政府工作计划及实施工作计划的措施。
3、听取有关职能所站的工作汇报及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4、讨论和决定各主管领导提交政府办公会需讨论的事项。
5、讨论和研究其他需政府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及提交乡党委研究的重大问题。
(四)乡机关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集体荣誉,关心同志,团结协作,秉公诚信。
二、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三、坚持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清正廉洁,严格按廉政制度办事,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四、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五、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本单位所有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集体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六、认真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干部作风“十严禁”和“五不准”的要求,树立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七、办公环境要达到整洁、美观,自觉维护办公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所有工作人员办公时的穿着、打扮,要符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要求。
八、在工作时间内,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延误公务,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牌、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严禁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机关干部在工作日(含值班)和下乡期间饮酒。
九、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要听从领导、服从安排,无条件接受和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干部形象。
(五)学习制度
一、总体要求。年初由组宣部长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负责集中学习的组织、考勤及学习笔记的调阅。确定两周组织一次(周一下午)集中学习时间,每次学习不少于2小时。
二、学习内容。(1)重要讲话、重点文献、文章。(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央推出《党员干部学习推荐书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3)农村实用技术。(4)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5)工作经验分享、读书随笔以及各项讲话或活动的心得体会等等。
三、实行学习考勤点名制。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召集人请假,并告知办公室,无故缺席一次通报批评,累计缺席2次大会点名批评,全年累计无故缺席4次以上,年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考勤,由组宣部长统一保存。
四、学习笔记。班子成员每年不低于2万字;一般干部每年不低于1.5万字。每半年撰写2000字以上心得体会文章1篇以上。全乡干部在年终时候要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写一篇思想工作汇报。
五、每位干部年初要制定好自己的工作学习计划和承担业务工作的工作要点,年终要写好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和承担业务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六) 请销假及公出制度
一、实行休星期天制度,除有特殊工作外全体干部星期一上午到单位,星期五下午离单位。
二、实行请销假制度。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一般干部请假3天以下的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副书记签批,超过3天的,副书记签批后报书记或乡长批准。领导干部请假由书记或乡长批准。因特殊情况当时不能填写请假条的要电话告假,回乡后要补填请假条。
三、每人每月事假不超过4天,超过4天的当月发放50%补贴,超过6天扣发当月补贴且本月不再予以批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不享受年休假及相关待遇。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或无理由公出视为旷工,旷工1天扣发当月补贴,全年连续旷工超过7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不享受年休假,并纳入年终考核,不参与评优评奖,取消年终精神文明奖以及上级其他以奖金形式享受的一切待遇。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由乡党委、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组织、人事部门按公务员法(公务员法第十三章八十三条第五款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十五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规定处理(所有公职人员参照公务员法执行)。造成严重影响的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公出的要填写公出审批单并说明公出事由,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乡。一般干部公出,告知主管领导后,由副书记批准,领导干部由书记或乡长批准。
五、公出返回时间应当天返回单位,没有班车时第二天上午返回单位,星期四公出的星期五可不返回单位但视为事假,无故不返回的视为旷工。
六、能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假期如产假、婚假、年休假等应事先安排好工作并填写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乡,年休假除外其他假期一次性休完,不得超假。
七、所有请假条和公出审批单经领导签字后交回办公室存档备查。在乡上班期间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不可电话告假经批准后离乡(如批假领导不在乡由批假领导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代签)。
八、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值班表值班,不值班的视为旷工,值班人员下一周的周三下班后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方可离乡。
九、实行干部考勤制度,办公室要根据干部公出、请假的手续准确记载干部的出勤情况,未履行公出、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月底办公室将本月干部出勤情况报书记、乡长和主管领导.如出勤统计与实际发生情况不符的扣除统计人员当月补贴。
十、其他休息时间如有工作需要,所有机关干部必须无条件服从。
(七)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照创一流业绩、树一流窗口的标准不折不扣地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政综合办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高质量起草好各类文件,及时传阅机关的公文和会议通知。做到快捷、畅通、高效,工作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及时从政府内网下载上级文件,领导批阅后,及时传送到相应领导手中,发出的文件及传阅的文件每半个月收回一次,进行存档。做好会议通知登记簿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上下联系畅通。 办公室人员负责平时的来人来客服务,做到热情周到。办公室秘书负责机关来文登记、来电登记和来乡办事人员的咨询答复工作,对上级会议、电话、文件或其他事项要及时向分管和相关领导汇报。
三、“ 一站式服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服务工作机制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党政综合办领导安排,确保不出现空岗现象。
(八)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实行领导派车制度。司机出车必须经主要领导或党政办主任批准后方可出车,其他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节假日值班车辆要听从值班领导的安排,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用。
二、车辆的维修首先由司机向乡长请示,经批准后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和保养,维修完毕后司机及时在维修原始记录(维修清单)上签字并注明大写金额,由财政所统一结算。
三、司机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严禁公车私自外借。
四、车辆管护规定。车辆管护坚持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司机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确保安全行驶。不经领导批准严禁随意他人代开车辆、严禁涂抹号牌、涂抹标志,发生事故、损坏、被盗等情况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
五、意外事故处理规定。在派车规定的路线、地点内出现的意外事故,由党委、政府派专人出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派车规定的地点、路线以外出现的意外事故,由当事人和司机自行处理,车辆维修、事故处理等一切费用以及相关责任由当事人和司机自行解决。
(九)档案管理制度及公文处理办法
一、办公室负责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编制中心档案的案卷目录,按期将归档的案卷进行科学分类、合理排列。严格执行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档案管理,同时还要负责组织档案管理方面的学习、宣传教育、评比和检查工作,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二、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增强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观念。热爱档案工作,熟悉档案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档案管理办法,接收有关档案资料,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编目、统计、保管等工作,熟练掌握所管理档案的全部情况。
三、严格遵守立卷归档制度。每年都必须将一年形成的文件材料组卷编目后,进行分类编目、保存。
四、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不准私自出借保密档案,因工作疏忽造成泄密或丢失,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预处理。档案销毁要严格执行鉴定、批准和到指定地点监销制度,任何人不得将档案材料私自理。
五、复制、摘抄涉密档案资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申请批准印制份数,复制利用完毕要及时登记销毁,不得私自留存。不得以平信邮寄或用普通电话传输涉密档案文件内容。
六、加强档案保密管理,明确档案保密范围,严守保密纪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保密手册》。
七、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信)中泄漏属于国家的档案、资料及私人秘密内容。
八、不得擅自提供、翻印、复制、抄录、携带、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资料,严禁将档案、资料带至公共场所、携带回家。
九、按照档案归档和保密规定,对不归档的文件材料及时造册送毁。
公文处理办法
(一)发文办理
1、乡内一切发文要以乡党委或乡政府名义发出,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其它部门的请示、报告以及有关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文件由乡党委书记或者乡长签发,各办起草的业务性、综合性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打印。
2、要建立发文登记簿,发出的文件要规范并报顺序编号,文件的底稿要附正文,半年集中立卷,年底全部立卷。
(二)收文办理
各种收存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专人进行管理,建立收文登记簿,按文件所属类别、性质进行登记,乡领导签发给主管领导需办理的来文,主管领导要责成专人迅速办理,特急事项,要在当天办结;比较紧急事项,要在三天内办结;一般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需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的,要尽快协商,拿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主管领导要及时反馈情况,说明理由,对超过时限未能办结而未反馈情况的,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对于主管领导安排的工作和文件精神,各所站没有及时办理的追究所站长或者相关人员责任。
(三)公文传阅
各种来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后党委的文件由书记签批,政府的文件由乡长签批,重大事项由书记、乡长或班子会研究批准。
(四)公文归档
1、公文办理完毕后,各办负责平时妥善保管公文,半年或者年底交办公室归类存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公文,更不能随意丢失毁坏文件。
2、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乡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3、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办公室)移交。
(十)印章管理制度
一、政府公章由办公室秘书保管,党委公章由组宣部长管理,不得丢失、损毁、外借。
二、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中清晰记录因何事、由何人批准、在何种文书上加盖公章,批准人(必须是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和经办人要在登记簿相应栏内签字。
三、因工作需要,乡领导或办事人员携带公章外出办事,要经乡主要领导批准,由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带走,并登记清楚何人、因何事、经谁批准、在什么时间至什么时间被带走。
四、遇有重要事项,如合同、林业、宅基地审批等事项要经相应主管领导同意,并签署同意字样后,方可盖章。如涉及到乡整体的重大事项,需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
五、一律禁止在空白稿纸、空白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审批手续使用公章造成的后果,由公章管理人员负责。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印章管理人员责任。
(十一)乡机关干部包村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政策和指示精神,全面、及时、准确地落实乡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机关干部同基层干部、群众的密切联系,强化机关干部的包村工作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特规定包村干部制度如下:
一、包村原则
1、乡机关干部包村,由班子成员任组长,站所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为成员。
2、包村领导是包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是所包村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所包村的全部工作负总责。
3、机关干部每月到村下乡不低于10天,遇有特殊情况向分管领导请示,同时记好下乡工作日志。
二、主要职责
1、指导所包村重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搞好村级班子建设。抓好所包村的信访稳定,督导村组织深入落实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村干部及时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对于各村出现的一般信访案件,包村干部作为责任人调处;重点信访案件,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包案责任人。对村内情况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马上向主管领导反映,及时准确做好反馈工作,决不能误事,保持村内稳定。
2、每个包村干部重点联系建档立卡户、致富示范户、后备干部、困难老党员,走访干部、群众不少于20户,并填写走访日志。
3、协助所包村理清经济发展思路,抓好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项目谋划等工作的落实,协助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4、帮助所包村建立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各项议事规则以及村级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务、财务公开等工作要重点进行督促检查,抓好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
5、做好民情记录和群众来访登记,深入农户、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6、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7、指导所包村按时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并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包村措施
1、定期调研。包村班子成员每两周至少到包村调研一次,通过与班子成员座谈、走访党员和群众代表,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所包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他包村干部每周都要到所包村认真督导组织建设、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调、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包村干部每周要将排查出的矛盾隐患梳理归纳,由村书记、主任签字后报乡综治办。所有包村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做到“三参与五到位”,即参与村班子会议、参与村党员群众集体活动、参与村级班子工作和身心到位、行动到位、指导到位、协调到位、督导到位。
2、定期分析。对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由包村人员和村干部进行研究,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落实具体实施的责任人,深入村解决问题。必要时,可以提交乡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包村班子成员要认真督导,随时掌握进展情况。
3、定期汇报。乡党委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包村工作汇报会议,包村干部汇报包村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发生重大事件或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会议。
四、组织纪律
1、包村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工作中做到“六不准”,即不准搞大吃大喝、不准饮酒酗酒;不准索要或收取村组织及个人财物;不准让村报销任何形式的费用;不准推销任何性质的商品;不准参与打麻将、打扑克等任何赌博行为;不准散布与村务工作、与村班子团结不利的言论。
2、包村人员要强化包村责任意识,主动自觉承担对村组织的各项指导、督导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3、对包村工作落实到位、村情稳定、发展较快的村,包村人员年终评优时要优先考虑。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
4、对由于工作失误,出现重大问题解决不到位、不及时,使矛盾进一步恶化的,要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二)财务管理制度
原则: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开源节流,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的效益:
1、乡财务由乡长负总责,分管财务副职审核,相关资金分管领导审报,财政所做好单据审核。
2、全乡一切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财政所统一管理。(包括民政资金、计生资金、禁牧罚款等)各部门所有收入都纳入财政统一管理。
3、各委办需要的日常办公用品,到财政所填单后领取。因业务需要外购的,填制式审批单,经乡长和党政办主任审批同意后由财政所办理,其他个人不得私自购买物品。如特殊需要先请示乡长和党政办主任,后补审批单。(采购物品金额300元以上填审批单,300元以下由党政办主任掌握采买)
4、单据报销程序:坚持先请示主要领导后再办理的原则。经手人拿单据到财政所由财政所负责人审核合格后填单,由经手人在单据上签经手人后由各委办分管领导审查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并签字后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之后由乡长签字把关后,财政所方可核销。坚持日清月结制度。因外出不能及时报销的,经请示主要领导后,可顺延。
5、按照公车管理规定,公车用油严格按加油量和行车公里数挂钩,由财政所人员登记车辆里程表数字,按照车辆耗油量核用油数。如发现差距悬殊,按照公车管理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车辆修理经主要领导同意后,财政所人员陪同司机去维修。
6、单笔支出单据在3000元以下的由乡长批准和分管财务副职签字核销,单笔支出单据在3000-5000元由乡长报书记同意后,分管财务副职签字方可核销,支出在5000元以上,由具体经办人及分管负责人向班子会汇报后按有关程序拨付。
7、财政所要建立固定资产和实物登记台账。各办公室要爱护财务,杜绝浪费和固定资产流失。
8、财政所人员要熟悉业务,做到执行规定严格、节约措施得力,每月将采购、支出等向乡长、分管财务副职汇报。
9、重大合同事项支出,要由班子会研究后,方可实施,5万元以下合同由班子会商定,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签订合同,5万-10万由班子会商定,请示政府采购中心,经采购中心同意,可自行招标。超过10万元项目,由班子会商定,统一由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10、伙房管理要本着节俭、吃好、不浪费的原则,召开各种会议除党代会、人代会外,一般不安排会议用餐。来人招待,陪同人员不超过客人的三分之一。
11、财政所将每月收支情况制表报书记、乡长和分管领导各一份。
12、干部手单据不能积压,原则当周结清,最长不超过两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签字的需向领导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