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71/2022-0186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四岔口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04-2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止返贫工作安排部署,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优化监测程序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工作的通知》《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在全乡范围内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县关于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围绕一个目标(无一户一人返贫致贫),聚焦三个环节(监测发现、落实帮扶、风险消除),把集中排查专项行动作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的重要抓手,采取“六看八查”方法,对全乡农村人口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六看”即看预警信息“早不早”,信息核实“快不快”,监测对象“准不准”,帮扶举措“实不实”,消除风险“稳不稳”,脱贫群众收入“增不增”。“八查”即查识别认定情况、查“3+1”保障情况、查消除风险情况、查落实帮扶情况、查规模性返贫风险情况、查数据情况、查机制机构情况、查工作推进情况,着力解决防止返贫工作推进中的瓶颈和问题。完善监测帮扶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监测发现“早”,信息核实“快”,帮扶举措“准”,风险消除“稳”,做到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动态管理。
二、时间安排
2022年4月24日-6月8日
三、排查范围
各行政村全部农村人口
四、工作内容
(一)排查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情况。以家庭为单位,对全乡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合理确定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根据省市、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自2022年4月16日起,我省监测对象收入标准调整为7300元。重点关注8类群体。建档立卡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和脱贫时间较早的农户;2021年家庭收入较低、收入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低于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7300元的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多子女家庭,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务工不稳农户,特别是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农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等。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不仅要排查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也要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好多种排查方式。主要依靠入户集中排查的同时,引导农户自主申报,用好“防返贫监测”APP和承德市“一码申报”方式,对部门预警信息,利用承德市智慧防贫系统筛重,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预警发现早。注重掌握分析网络平台、媒体反映、信访举报等信息,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排查效率,确保信息核实快。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要尽快制定并落实好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帮扶举措准。做到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避免出现“体外循环”“应纳未纳”等问题。
(二)排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动态新增问题。按照政策标准,排查全乡所有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存在动态新增问题,重点关注义务教育失辍学劝返和送教上门不稳、重病不及时就医、房屋和饮水设施老旧等潜在风险问题。对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含脱贫户)出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未保障情况,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应识别为监测对象,第一时间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尽快消除风险隐患。如果农户收入较高,扣除合规刚性支出后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农村平均水平,出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未保障情况,可以依靠自身能力解决的,根据实际情况,不识别为监测对象,但应持续跟踪关注,督促尽快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问题。
(三)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大额刚性支出问题是否稳定解决。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逐户核实,其中风险消除不稳定的进行回退,不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进行清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确保风险消除稳。
(四)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帮扶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重点关注产业、就业、科技帮扶政策情况、小额信贷发放情况等;对无劳动能力的重点关注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情况。排查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成效是否明显,急需解决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是否解决。
(五)排查监测对象数据信息。结合发现的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数据存在的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信息数据。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已落实的帮扶措施,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排查逻辑是否相符,关注年龄、健康状况、劳动力与务工就业、收入等相关数据逻辑关系,确保系统数据“账账相符”。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乡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五、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4月底前完成)。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下发的《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及省市、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细化完善乡级方案。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集中排查(5月1日-5月15日)。组织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对不在村的农户和人员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获得相关准确信息,确保不留死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新增监测对象通过承德市智慧防贫系统履行认定推送程序后,录入国家防返贫监测系统。在入户走访核查后,线上通过系统将村级评议公示、市县部门比对、乡级核查初审三个环节同步推送,线下三个环节同步推进,不再进行乡镇公示,缩短各环节间隔时间,简化认定程序。自发现返贫致贫风险之日起,至履行完认定程序纳入监测,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其中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公告中不得公开农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敏感信息。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脱贫户、低保对象、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等,可不再比对存款、房产、车辆等个人信息。
(三)乡级检查阶段(5月16日-5月20日)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有行政村,针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合格验收,主要包括行入户核查、座谈访谈,查阅行动材料、入户照片、会议记录等。梳理各项困难,解决实际问题。
(四)县级备查阶段(5月21日-5月31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成立抽查组于5月21日-5月25日对我乡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抽查。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21日-5月31日期间对各县区进行抽查验收,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访谈、走村入户等形式全面核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各县各乡镇工作作出整体评价。
(五)信息采集录入(6月3日前完成)。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县汇总后统一向市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市乡村振兴局汇总后上报至省乡村振兴局,由省乡村振兴局汇总审核把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整改工作结束后权限收回。
(六)提交报告(6月8日前完成)。要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并填报统计表、明细表(详见附表,统计周期为方案印发之日到5月31日),经乡党委书记审核把关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两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的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村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精心组织部署,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实工作力量,调度工作进度,重要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会研究;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由乡扶贫工作站,成立政策指导组,负责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各村要统筹整合包村领导干部、驻村干部、乡村医生、防贫网格员、监测联系人等各方位力量,全力以赴按时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工作。
(二)强化督导调度。要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紧盯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不同阶段工作。要结合进村入户,深入做好调查研究、政策宣传、服务群众等工作,注重发现推广基层工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