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68/2022-0625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丰宁县窟窿山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8-3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窟窿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2-05-30 10时47分浏览次数:

窟窿山乡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10号)、《河北省政务诚信评价办法》(冀社信发(2021)4号)、《承德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承社信办发(2022)13号)、《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丰社信(2022)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窟窿山乡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具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专项清理工作,增强法治意识,主动履约践诺,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工作重点

以持续整顿“政务失信”为切入点,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新表现,针对政府失信违诺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顿。

(一)新官不理旧账、不兑现承诺、不履行有效合约、不执行裁决,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问题。

(二)政府部门及个别工作人员违反政策乱答应、乱承诺,造成合同协议无法兑现执行的问题。

(三)政企双方合同协议兑现不到位并引起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四)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合理,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分为查摆问题、整改督办、考评验收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查摆问题(2022年5月至6月)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在充分做好思想发动的基础上,根据清理整顿重点,全面开展各项查摆工作。

(一)制定方案。乡政府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要求梳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确保精准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乡政府对本辖区面向市场主体出台的招商引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清查,逐条逐项建立台账,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1.确保通知到位。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任务及相关要求要逐级传达。

2.全面查找问题。社信办除收集汇总本乡台账外,还要设专线受理电话,由专人受理企业投诉或反映的问题,对重点企业要主动走访调研,排查出的问题形成限时整改清单。

3.梳理相关政策。社信办配合商务局要对本招商引资政策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将梳理出的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政策条款汇总并逐级上报,同时按管理权限商有关部门进行调整。

4.详细录入信息。政府负责对本地区的情况分别排查汇总,按要求填写失信违诺事项清单。

(三)建立台账。乡政府根据自查和受理的失信违诺事项清单,汇总形成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台账,连同失信违诺事项清单经主要领导审定后,每月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整改督办(2022年6月至10月)

(一)全力自查自纠。乡政府根据汇总形成的台账,认定违诺事项和清理整顿内容,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方式,对排查出的政府违诺事项逐企逐项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确定办理时限,依法依规解决。

(二)开展全面督查。政府违诺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按指导计划、分片区开展驻扎式督查,对重点事项进行个案督办,以督查促进整改落实,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三)深入基层调研。结合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督查工作,随机走访企业,听取意见,收集信息,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拓展工作思路,积累经验,制定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

(四)集中力量攻坚。对纳入督办台账尚未解决的政府失信违诺事项,划分类别,集中力量,挂账督办。

(五)失责失信处理。对专项清理工作中查实的违法违规违纪工作人员,转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进展缓慢、效果不好、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要求转相关部门处理,并公开通报;对认定的失信工作人员,转组织、人社部门处理,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作为考核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第三阶段:考评验收(2022年11月)

全面梳理政府违诺专项清理成果开展验收。对超期未办结事项进行汇总,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限解决并内部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承办部门,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工作体系。具体事项整改要实行包案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包案责任人、推进措施和办理时限。

(二)落实责任分工。乡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府违诺专项清理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对涉及本部门的违诺专项清理工作负总责。

(三)定期报送信息。每月10日前将上月政府违诺事项整改推进、监督问责结果等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直至专项清理工作结束。

(四)营造舆论氛围。要做好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宣传报道县政府清理政府违诺事项的决心和部署,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加大反面曝光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利益的政府失信违诺典型事项公开曝光,形成强烈的警示震慑效应。

(五)建立长效机制乡政府要针对清理和整改的问题,研究出台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发生。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在制定政策、作出承诺、签订合同协议过程中,要明晰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依法依规确定政企双方权利与义务,树立政府机关依法行政、重商践诺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