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43/2022-03533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2-06-0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全面落实承德市市场监管局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根据市局《2022年承德市“打假保名优”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丰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严格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协作配合,推进执法联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创新活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全面履职,与企业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侵权假冒信息收集,针对侵权假冒新变化新特点,深入分析侵权假冒趋势动态,组织查处一批侵权假冒大要案件,依法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以侵权假冒等多发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打假活动,坚决遏制“劣币驱逐良币”问题。
(二)发挥协同优势。深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扩大区域协作范围,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大司法打击力度,形成打击侵权假冒高压态势。
(三)创新治理体系。坚持开拓创新、多措并举,充分调动
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构建社会共治的打击侵权
假冒新模式。
四、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协作联动常态化机制
1.确定名优企业名单。在我县食品、消费品等生产经销企业中,选取4家有品牌带动效应的龙头企业、知名品牌企业、优秀企业,集中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局所属各单位按照县局发布的“打假保名优”活动名单,组织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
2.开展入企走访调研。结合“服务企业行”活动入企调研方案,组织人员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宣介“打假保名优”决策部署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法规,认真听取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集思广益、开拓创新,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侵权假冒等问题。
3.建立“打假保名优”长效机制。按照确定的“打假保名优”企业名单,积极与辖区内企业沟通联系,做好与企业对接各项工作,建立“打假保名优”工作台账,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企业名单动态调整机制,支持企业以优质产品服务消费者,对于保证不了产品质量的企业,坚决剔除。加强跟踪服务,精准了解企业需求,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收集侵权假冒信息,推动打假治劣工作深入开展。
4.完善社会共治格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严格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加强与行业协会联系,深入挖掘违反行业规范、侵权假冒等行业“潜规则”;积极与新闻媒体协作,主动曝光侵权假冒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1.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企业和社会各界反馈的各类问题线索,对明确的侵权假冒案源线索要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查办,及时反馈案件查办情况。对行业“潜规则”等区域性侵权假冒问题要认真分析研判,综合运用“执法办案、责令整改、停产整顿、吊销资质、移送司法”等手段进行治理,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黑作坊”、“黑窝点”。
2.突出打击工作重点。加强对互联网、农村市场和城乡接合部等侵权假冒高发多发领域治理,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权利人反映突出的侵权假冒电商平台、商户、市场等,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提高暗访排查频次,深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清理侵权假冒生产源头,铲除侵权假冒销售网络。
3.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认真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坚持打源头、端窝点、追流向,联合实施全链条式打击,提高对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甄别和精准打击能力。
4.严查违法犯罪行为。通过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等方式,严厉查处滥用、冒用、仿冒、伪造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奥林匹克标志和“山寨”、“傍名牌”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集中查办一批侵犯名优品牌企业合法权益和损害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大要案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实现重点区域内企业行为和市场秩序明显规范,各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
1.加强常态化宣传。围绕重要时点、重点部署、重大行动,
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播放专题片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专题宣传活动,展示“打假保名优”活动成效。
2.开展集中销毁活动。围绕节日、消费旺季等侵权假冒易发时段,组织侵权假冒商品集中销毁活动,邀请企业代表、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等进行现场见证,展示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办案成效,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所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按照“打假保名优”活动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
(二)强化责任担当。侵权假冒严重影响经济发展,损害企
业和消费者权益。局所属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综合执法作用,坚决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助推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三)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紧密联系,确保“打假保名优”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局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和信息报送。如有案件及时填报《“打假保名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赵磊 8034445
电子邮箱:fnzscqhbhg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