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二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丰提字(2022)第14号 B类
2022-06-20 10时11分浏览次数:

王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运行中还存在着人员配备不精不专、执法能力不高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经研究初步决定:将通过调转或考录等方式,逐步配齐配强乡镇执法队执法力量。同时就执法经验不足方面,我县已初步拟定本年度线下培训方案,各相关县直部门专业执法人员将对各乡镇执法队执法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同时也要求各乡镇执法队的分管领导和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参与每年度的网络执法培训考试。

二、关于执法保障水平不高问题,我县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新丰路街道办事处)将执法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财政局对执法经费予以保障。

三、关于执法协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我县起草了建立乡镇综合执法协调指导机制,并同步成立综合执法协调指导机制领导小组,待征求意见并通过领导审核后印发及组织落实。

四、关于建立统一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目前我县的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的执法队伍相关信息均已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录入至河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进行统一监管。

五、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加强诉讼与人民调解诉调对接有效衔接,建立诉调对接体系,坚持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不断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增强多元解分效能,不断加强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县法院和县司法局进一步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冀时调”平台开展在线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工作。工位设在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有调解室,并配备了全新的办公电脑、打印机、高拍仪等硬件设备。选派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人民调解员做好“诉调对接”案件的调解工作。举办了“诉调对接”专题会议及培训会,对有关“诉调对接”工作的具体内容及程序进行了安排部署。调解中心坚持“为民服务”的理念,积极与县法院快速对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缓解法院诉讼案件压力,提升诉讼服务能力。自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以来,共通过“冀时调”平台接收案件125件,成功调处40件,调解中6件。案件涉及物业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借贷纠纷、劳务纠纷等多种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为保障人民群众自身利益不受损害,矛盾得以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前就每件案例进行案例分析,对矛盾进行梳理,调解时对矛盾双方关心对待、言辞恳切,力求为双方化解矛盾、解开心结。形成了调解与诉讼有机衔接、良性互动格局。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六、深入推进县、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在家门口解决,实现覆盖城乡、高效便民、均等普惠的中期目标。目前,“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已完善升级并良性运转,该平台设立在县司法局一楼办公大厅,占地约150平方米。平台融合了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三项司法行政职能,分别设置对应业务窗口,各窗口间受理业务时横向联系,实现内部法律服务资源共享,既加强了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平台的无缝衔接,也更好的发挥实体平台的整体效能。乡(镇 )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以各司法所为依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轮流负责接待,及时解答法律咨询,接待指引法律援助事项,化解矛盾纠纷,正确引导群众寻求对口法律服务。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员由每村确定的一名法律联络员、村(居)法律顾问组成,同乡(镇)、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工作联手、服务联动机制,对疑难法律服务事项及时“会诊”,公开并告知县级法律咨询专线电话(0314-8060009),让群众的法律需求及时得到回应。

七、结合我县律师资源实际情况,安排41名专职律师和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县各村(居)法律顾问,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人手一本法律顾问手册,实现公益法律服务纪实、留痕,真正发挥出基层“智囊团”、群众“小卫士”的作用。按照河北省司法厅对村(居)法律顾问的督导考核办法对顾问工作进行全年督考。

2022年6月12日

领导签发:刘旭

联系人及电话:孙雪松  8012253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