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林东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行政大厅五险一金办理流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医疗保险施行市级统筹,各项政策包括征缴政策统一执行市医保政策,全市医保系统于2021年3月中旬切换至河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新系统上线后,各项功能尚不完善,省市工程师一直都在一步步改进和完善。
1.关于您反映的劳动备案问题,我局城镇职工医保中心在发给各参保单位的征缴工作通知中明确要求新增人员需提供劳动备案花名册或一体化平台劳动备案截图,经与人社局劳动监察机构沟通了解到我县并未启用一体化平台功能,因此各参保单位提供的是劳动备案花名册,要求参保单位提供劳动备案花名册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挂靠”、骗取生育津贴等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是我们的责任,也是参保单位的义务。关于您反映的办理劳动备案所需材料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劳动备案工作所要求的材料,医保部门仅需要提供劳动备案花名册;
2.关于您反映的线上上传材料仍需线下纸质材料审核的问题。因医保系统切换后功能尚不完善,后台无法清晰查看参保单位上传的材料(因上传材料多是照片)且线上上传材料并不完全(大部分单位上传时只填报了信息并未上传附件),因此需要线下统一审核材料,并且每一种材料都是精简后的必须材料(例如工资表,医保缴费是以工资为基数生成缴费数据,因此需要查看工资表才能确定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是否合规)。另外根据档案要求,经办部门需要留存业务档案。
3.关于您反映的线下盖章问题。我县经办机构要求参保单位在申报材料及缴费核定单上加盖公章,其法律意义在于保障各参保单位申报材料数据真实有效并对此负责,如取消盖章也就不存在法律法规约束力。
4.关于您反映的医保核定后仍需到税务缴费问题,医保系统目前已经与税务缴费接口对接,在医保窗口核定后缴费信息直接推送至税务部门,几分钟后各参保单位就可通过手机终端自主缴费,不是必须到税务窗口进行缴费。且此环节是医保征缴的必须程序,相比以往已简化流程,也方便了企业业务办理。
5.关于您反映的预约办理业务问题,在城镇职工医保征缴期时(一般为1-4月)因申报单位众多,每个单位的医保核定时长不等,同时为严格落实当时疫情防控政策,避免人员大量聚集,我县医保中心会提前在征缴工作群中发布通知,已经准备好申报材料的单位自愿预约时间前来办理,且每年我县医保中心都会在征缴期内按时完成任务,从未影响参保单位参保人享受待遇。征缴期之后无需预约。
6、关于您反映的社保业务。我县全部社会保险业务均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受理,该平台由河北省人社厅开发,各市、县经办机构统一应用;企业网报平台由承德市人社局开发,供本市辖区内参保单位使用。对于持有CA证书的参保单位,在网报平台中,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人员增减以及应缴核定等常规业务均属于即时业务,系统自动审核完成后可自行打印带有电子签章的业务回单,无需参保单位到经办大厅提供纸质材料。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河北省社保中心要求,我县已将CA证书服务费用列入了县财政的年度预算,为企业提供免费的服务。
2022年7月8日
领导签发:徐艳萍
联系人及电话:袁媛 8012253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