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9/2022-0674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丰宁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8-1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户用光伏监理检测公司的公告
2022-08-18 09时47分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户用光伏监理检测公司的公告

 

为确保户用光伏产业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现对户用光伏产业项目监理、检测公司进行公开遴选,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一、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一)项目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域内。

(二)项目内容:户用光伏产业项目建设规模为1300户。该项目监理、检测费用由财政整合资金支付,预算为 16.9 万元(1300户,每户130元)。

(三)工期要求:2022年9月-2022年12月31日

(四)质量标准:合格

二、资格要求

(1)监理公司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最低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检测公司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经营范围包含光伏材料、光伏组件、光伏设备、光伏系统的质量检测相关内容。

(5)检测公司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证书(计量认证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和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B实验室资质、德国TUV认证合作实验室等且均在有效期内。

(6)由监理公司牵头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工作(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检测公司对项目整体进行检测检验工作。

三、监理人义务

(一)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的约定。

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2)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3)检查施工承包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4)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5)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验。

(6)对户用光伏电站进行相关的检测工作,包括文件资料检查、光伏系统检查、电站现场性能测试。

(7)对户用光伏电站所需设备(光伏板、逆变器、电线、支架等)进行检测后及时出具检测报告,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施工完成后进行审查验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二)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合同履行职责。

 

报名时间:8月19日-8月26日

报名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705室

遴选时间:8月27日

遴选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十楼会议室

联 系 人:张 南

联系电话:0314808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