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29/2023-1250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2023-12-2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按照省政务办等15部门《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的通知》(冀政务办〔2022〕7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落实落地,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如下:
一、主题事项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包含《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防接种证办理、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5个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时限、一套材料、一张表单和线上线下办理流程等。
二、一次性告知
(一)办理条件
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
2.为现行婚姻内生育的新生儿;
3.父母均为本省户籍,民族一致,符合随父或随母落家庭户。
(二)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申报材料整合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防接种证办理、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事项的重复申报材料,以及通过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免于申报的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如表1所示:
表1:新生儿出生一套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 备注 |
新生儿 出生 |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 原件 | 1份 | 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由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应变更。 |
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和 复印件 | 1份 | 查看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 |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1份 | 非新生儿母亲申领,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查看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 |
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和 复印件 | 1份 | 查看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 |
《结婚证》 | 原件 | 1份 | ||
落户方户口本 | 原件 | 1 | 提供户口簿主页及父或母的户口内页 |
(四)办理层级
县级、乡镇(街道)
(五)收费事项
无(邮寄服务费按寄递服务标准另行收取)
三、统一申报表单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表单整合了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各单一事项申请表单的字段信息,实行一张表单统一申报。如表2所示:
表2: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表单
申报人信息 | |||||
申报人证件类型 | 申报人公民 身份号码 | ||||
申报人姓名 | 申报人性别 | ||||
申报人联系电话 | 与新生儿关系 | ||||
申报人户籍所在地 | |||||
新生儿信息 | |||||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 |||||
姓名 | 性别 |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 (由数据产生,共享推送) | |||||
出生登记类别 | 与户主关系 | ||||
证件有效期开始 | 证件有效期结束 | ||||
籍贯国家 | 籍贯省市县 | ||||
户口详细地址 | |||||
职业 | |||||
出生地国家 | 出生地省市县区 | ||||
父母信息 | |||||
父亲身份证号码 | 父亲姓名 | ||||
母亲身份证号码 | 母亲姓名 | ||||
社保卡信息 | |||||
领取方式 | 社保卡发卡地区 | ||||
社保卡发卡银行 | |||||
自领 | 自取社保卡网点 | ||||
邮寄 | 邮寄收件人姓名 | ||||
邮寄收件人地址 | |||||
邮寄收件人电话 | |||||
医保信息 | |||||
参保地区 | 参保身份 | ||||
基层医保区划名称 | 基层医保区划编号 |
四、一件事一次办总体要求
市县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负责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办理工作,疾控、公安、医保、人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实行并联审批,实现申办人只需一次提交材料,即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业务,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跑动次数,缩短办理时限。
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技术平台支撑。
五、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在医疗保健机构接种卡介苗和乙肝疫苗,医疗保健机构直接发放预防接种证或相关接种凭证。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公安派出所在公安互联网+管理平台凭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落户方户口簿进行出生落户预审。预审通过后,冀时办移动端通知申请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到派出所自取新生儿户口页,并在冀时办APP上传新生儿户口页;或者冀时办移动端通知申请人将《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邮寄至派出所,派出所出具新生儿户口页连同《出生医学证明》正页一并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收到后及时将新生儿户口页上传至冀时办APP。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凭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推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将办理结果信息推送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提示新生儿父母线下领取或邮寄新生儿社会保障卡,查看新生儿医保电子凭证。
(二)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