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证件复审通知如下:
1.证件复审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进行证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证件复审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庆丰东街26号)1楼109人事管理股。
请网上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做好证件复审准备,并于规定时间、规定的地点,携带报名表(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并本人签字)、身份证、户口本、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