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9/2025-1442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丰宁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01-2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县公安局权责清单
2025-01-22 08时52分浏览次数:

序号权力类型权力事项行政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备注
1行政许可普通护照签发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1、受理责任: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责任:应当将申请材料报送具有审批签发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行政许可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1、受理责任: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责任:应当将申请材料报送具有审批签发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行政许可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1、受理责任: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责任:应当将申请材料报送具有审批签发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行政许可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丰宁县公安局《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对批准来大陆的台湾居民,由国家主管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1、受理责任: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行政许可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丰宁县公安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令,2004年6月29日颁布实施,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42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必须由其负责人向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主管公安机关亲自递交书面申请;不是由负责人亲自递交书面申请的,主管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审查责任:接到申请书后,应当及时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决定责任:在法定期限内做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书面决定;决定书应当载明许可的内容,或者不许可的理由。
    4.送达责任:应当在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日的二日前送达其负责人,由负责人在送达通知书上签字。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5.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行为

6行政许可户口迁移审批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1.受理责任:居民申请办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责任: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5.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行为

7行政许可临时身份证核发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1.受理责任:居民申请办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责任: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5.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行为

8行政许可居民身份证签发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1.受理责任:居民申请办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责任: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5.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行为

9行政许可居民身份证申请、补发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居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居官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1.受理责任:居民申请办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责任: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5.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行为

10行政许可机动车登记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1、受理责任: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请,应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2、审查责任:查验岗审查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以下简称进口凭证);不属于免检的机动车,还应当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制作机动车标准照片,并粘贴到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符合规定的,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签字;录入机动车信息。与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与《公告》数据比对。
      3、决定责任:应当在审查工作结束后,将车辆基本信息、申请、受理、审查等情况及拟办意见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填制办理车辆登记表存档。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法定告知(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交通警察违反规定为被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登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经教育不改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予以辞退;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证核发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受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受理
    4、违反法定程序受理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1行政许可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1、受理责任: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请,应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2、审查责任: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参加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办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查验岗审查《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本年度的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查验机动车。符合规定的,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签字。对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录入相关信息;制作检验合格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检验记录,对行驶证副页签注信息已满的,收回原行驶证,重新制作行驶证;将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
      3、决定责任:应当在审查工作结束后,将车辆基本信息、申请、受理、审查等情况及拟办意见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填制办理车辆登记表存档车辆管理所收存下列资料并保存两年: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每个工作日从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信息,保存在计算机登记系统中。
    第七十条 办理补领、换领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管理所审查《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行驶证,核对登记信息,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内的,补发检验合格标志。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法定告知(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证核发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受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受理
    4、违反法定程序受理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2行政许可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1、受理责任: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请,应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2、审查责任:登记审核岗审查《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请表》、中国海关等部门出具的准许机动车入境的凭证、不少于临时入境期限的中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审查中文翻译文本,属于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审查我国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按规定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
    3、决定责任:应当在审查工作结束后,将车辆基本信息、申请、受理、审查等情况及拟办意见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填制办理车辆登记表存档车辆管理所收存下列资料并保存两年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法定告知(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证核发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受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受理
    4、违反法定程序受理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3行政许可机动车驾驶证核发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据文号: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条款号:第十九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1、受理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2、审查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法定告知(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证核发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受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受理
    4、违反法定程序受理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4行政许可机动车驾驶证审验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据文号: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条款号: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1、受理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审查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法定告知(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证核发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受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受理
    4、违反法定程序受理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5行政许可校车驾驶资格许可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律法规名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据文号: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第617号;条款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像县级或者设区级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审查完毕1、受理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二条至第八十六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每月通报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
    2、审查责任:按照139号令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法定告知(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证核发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受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受理
    4、违反法定程序受理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6行政许可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丰宁县公安局1.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依据文号: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根据2018年9月18日修正;条款号:第二十条。 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或者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条例要求,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易制毒化学品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应当许可而不许可、不应当许可而滥许可,不依法受理备案,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行政许可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丰宁县公安局1.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依据文号: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根据2018年9月19日修正;条款号:第十七条 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高锰酸钾的,无须备案。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条例要求,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6、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易制毒化学品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应当许可而不许可、不应当许可而滥许可,不依法受理备案,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行政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丰宁县公安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二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审查阶段责任: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信息公开;
      4.送达责任: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5.费用责任: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5、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行为。

19行政许可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八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第九条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审查阶段责任: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信息公开;
      4.送达责任: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5.费用责任: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5、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行为。

20行政许可枪支、弹药运输许可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枪支。需要运输枪支的,必须向公安机关如实申报运输枪支的品种、数量和运输的路线、方式,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向运往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的,向运往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第12号令)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5.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行为

21行政许可爆破作业单位许可丰宁县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第三十二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审验,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5.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行为。

22行政许可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丰宁县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对许可事项实施监督管理,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5.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行为

23行政许可焰火燃放许可丰宁县公安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部门提出申请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制作许可证,送达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5.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行为

24行政许可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丰宁县公安局《危险物品治安管理工作手册》第二编危险物品物品的治安管理第二章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枪支管理工作职责为:(一)公务用枪的配置、配备计划的编报、审批,民用枪支购置计划的编报、审批;(二)对配备枪支弹药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资格审批,将各涉枪单位、配发枪支及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全省枪支管理信息系统中,并制发持枪证和枪证;(三)核发配购、携运、运输枪支弹药许可证件;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相关政策,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后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退回下一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合格的行政许可,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进行审批)。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5.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行为

25行政确认国际联网备案丰宁县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依据文号:公安部令第33号;条款号:办法全文;1.受理责任:县(市)区公安机关网安大队公示依法告知备案单位网上办理备案网址;依法受理备案。
      2.审查责任:备案人登录公安部备案网站后填报备案申请后,由公安部逐级下发至至备案人所在县(市)区。由县(市)区公安机关网安大队审核有关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备案,材料不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驳回并说明原因。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
    2、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对应当予以认定的不予认定,或者对不应认定的予以认定;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6行政确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丰宁县公安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3号令)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应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8]16号)文件精神,省厅网安总队下发通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审核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核
1.受理责任:县(市)区公安机关网安大队公示依法告知审核单位网上办理审核网址;依法受理审核材料。
    2.审查责任:县(市)区公安机关网安大队审核有关材料,符合要求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3.决定责任: 县(市)区公安机关网安大队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申请人。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
    2、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对应当予以认定的不予认定,或者对不应认定的予以认定;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7行政检查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网吧实名制落实情况监督的检查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3号)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2月28日主席令第40号,2012年10月2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33号,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予以修改)第三条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公共安全,维护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2005年12月13日公安部令第82号)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辖区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安机关在依法监督检查时,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联网使用单位应当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通知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联网使用单位及时整改。公安机关在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2000年4月26日公安部令第51号)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对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51号令第三条。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实施。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1.检查责任:对本辖区内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网吧实名制落实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
    3.移送责任:及时予以公告,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4.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整改完成后,对整改情况组织进行核查;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对本辖区内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网吧实名制落实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2.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责令限期整改、不依法实施处罚;
    3.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整改完成后,不对整改情况组织进行核查;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8行政检查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等情况监督检查丰宁县公安局1.《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8月22日公安部令第87号)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对发现非法购销和运输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查处。
      公安机关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绝或者隐匿。
1.检查责任: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等情况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对发现非法购销和运输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查处
    3.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易制毒化学品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应当许可而不许可、不应当许可而滥许;
    依不
    2.法违法受理备案,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3.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29行政处罚对违反枪支管理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6年7月5日修订通过,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的枪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枪支管理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监督下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枪支管理工作。
1.受理责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核实,进行受理。   
      2.调查取证责任:受案公安机关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通过搜集证据、现场了解核实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制作笔录;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听取当事人申辩或者举行听证;认定并告知违法事实,说明处罚依据;依法交代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并听取意见;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行政处罚事实单位内部不承担调查任务的法制部门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提出是否给予处罚和给予何种处罚的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自觉履行或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30行政处罚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监察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
    2.违法事实不清、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实施处罚的;
    3.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范围的;
    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应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不使用法定单据收缴罚款的;
    7.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8.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1行政处罚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四十条第一项;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1、受理责任: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主动投案时,审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2、承办责任:对受理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回避。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办案时应当严格遵守执法办案相关规定,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办案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批责任:对办案民警呈送的案件审批,主要对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 陈述、申辩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办案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有吃拿卡要等行为的;
    6、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7、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8、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2行政处罚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港口经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监察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
    2.违法事实不清、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实施处罚的;
    3.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范围的;
    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应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不使用法定单据收缴罚款的;
    7.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8.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3行政处罚对违反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按未报告人数每人一百元的数额处以罚款:
    (一)未按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报告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情况的;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报告招用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流动人口信息的;
    (三)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报告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
             (四)房屋租赁、职业介绍等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报告房屋出租z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用人单位、被招用流动人口的信息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 查明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按未报告人数每人一百元的数额处以罚款:
    (一)未按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报告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情况的;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报告招用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流动人口信息的;
    (三)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报告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
     (四)房屋租赁、职业介绍等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报告房屋出租z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用人单位、被招用流动人口的信息的。
    3.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4.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5.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6.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7.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或者申请领取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不及时、不按规定办理或者收取费用的;
    (二)对流动人口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34行政处罚对违反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监察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2.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3.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4.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5.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35行政处罚对侮辱国旗违法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九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1、管辖责任:发现侮辱国旗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6行政处罚对侮辱国徽违法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十三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1、管辖责任:发现侮辱国徽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行政处罚对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1、管辖责任:发现此类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8行政处罚对非法生产、销售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标志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生产、销售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生产或者销售,处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1、管辖责任:发现此类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9行政处罚对非法穿着、佩戴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1、管辖责任:发现此类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0行政处罚对违反旧货流通管理规定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处经营单位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旧货流通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2、调查责任: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3、告知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决定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6、执行责任: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1行政处罚对违反典当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典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非法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经营典当业务的,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九条 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四)项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二)、(三)项或者第四十四条第(一)、(二)、(五)项规定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或者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款规定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隐瞒真实经营情况,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避税收与监管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五)项,第二十八条第(四)项或者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县(地)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或者第四十三条第(三)、(五)项的规定,收当限制流通物或者处理绝当物未获得相应批准或者同意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县(地)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四)项规定,资本不实,扰乱经营秩序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县(地)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足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或者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屡教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典当行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典当,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当户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在调查、侦查典当行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商务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应当相互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发现典当行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相互通报查处结果;涉嫌构成犯罪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受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违反典当行为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2、调查责任: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3、告知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决定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6、执行责任: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2行政处罚对违反旅店业管理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一、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受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违反旅店业管理行为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2、调查责任: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3、告知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决定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6、执行责任: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3行政处罚对违法机动车修理业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承修机动车或回收报废机动车不按规定如实登记的,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按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处罚。
    对前款机动车修理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拆解、改装、拼装、倒卖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承修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变更、改装审批证明更换发动机、车身(架)、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的车辆或明知是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未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修理的,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回收无报废证明的机动车的,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对前款机动车修理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对更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的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回收报废机动车的,按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及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1、受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违法机动车修理业行为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2、调查责任: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3、告知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决定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6、执行责任: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4行政处罚对违反娱乐场所管理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第四十三条
      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
    (四)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第四十五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
    (二)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
    第四十六条
    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
    (二)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第四十九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
    (二)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
    (三)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
    第五十条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第五十一条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二条
    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第五十三条
    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四条
    娱乐场所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或者消防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违反有关卫生、环境保护、价格、劳动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发生争议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解决;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娱乐场所依法予以赔偿。
1、受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违反娱乐场所管理行为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2、调查责任: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3、告知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决定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6、执行责任: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单位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的;
    (二)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不依法取缔,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三)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通报后不依法查处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包庇违法行为,或者向有关单位、个人通风报信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45行政处罚对违反保安服务管理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五条 保安服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外,发证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吊销保安服务许可证:
      (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
      (二)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三)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保安培训单位以培训为名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依前款规定,吊销保安培训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 设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违反《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1、立案责任:发现违反保安服务管理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吊销许可证。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6行政处罚对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存在违法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河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   》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县、区)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除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监察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7行政处罚对内部单位存在治安隐患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
      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存在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五百以上的,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对单位处五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存在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所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司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除依据各该条规定给予处罚处,还可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监察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超过规定的时限复查单位整改情况和核查群众举报投诉,或者有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行为,经指出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对责令限期整改治安隐患的单位,未经复查或者经复查治安隐患未整改,作出复查合格决定,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
       (三)对单位或者当事人故意刁难的;
       (四)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五)违法违规实施处罚的:
       (六)故意泄露监督检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的。

48行政处罚对不履行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3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9行政处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3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0行政处罚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3号)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设置恶意程序的;(二)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三)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1行政处罚网络运营者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3号)第六十一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2行政处罚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3号)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3行政处罚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3号)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4行政处罚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3号)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5行政处罚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3号)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6行政处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3号)第六十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采购金额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7行政处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或者向境外提供网络数据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3号)第六十六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或者向境外提供网络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8行政处罚违反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3号)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
    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9行政处罚网络运营者违反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3号)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0行政处罚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3号)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1行政处罚网络运营者违反网络安全法规定,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拒不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3号)第六十九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二)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三)拒不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1.立案责任:按照立案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2行政处罚对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七十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章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其中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
1、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3、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3行政处罚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情节严重的;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情节严重的;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情节严重的处罚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主席令第9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1.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2.取证责任: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3.审查责任:“对行政案件进行审核、审批时,应当审查下列内容:(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四)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五)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六)拟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否适当。”
    4.告知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
      5.决定责任:参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以及从重、从轻、减轻等情节;(三)处罚的种类、幅度和法律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涉案财物的处理结果及对被处罚人的其他处理情况;(六)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七)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6.送达责任:参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除本款第一项规定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理人,并由被处理人在附卷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即为送达;被处理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附卷的决定书上注明;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7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7.执行责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3、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4行政处罚对组织、教唆、胁迫、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组织组织、教唆、胁迫、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人民警察证,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证据材料,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
      5.决定责任:参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以及从重、从轻、减轻等情节;(三)处罚的种类、幅度和法律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涉案财物的处理结果及对被处罚人的其他处理情况;(六)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七)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6.送达责任:参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除本款第一项规定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理人,并由被处理人在附卷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即为送达;被处理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附卷的决定书上注明;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7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7.执行责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追究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5行政处罚对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组织组织、教唆、胁迫、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人民警察证,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证据材料,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
      5.决定责任:参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以及从重、从轻、减轻等情节;(三)处罚的种类、幅度和法律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涉案财物的处理结果及对被处罚人的其他处理情况;(六)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七)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6.送达责任:参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除本款第一项规定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理人,并由被处理人在附卷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即为送达;被处理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附卷的决定书上注明;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7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7.执行责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追究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6行政处罚对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第二十七条第二项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组织组织、教唆、胁迫、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人民警察证,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证据材料,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
      5.决定责任:参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以及从重、从轻、减轻等情节;(三)处罚的种类、幅度和法律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涉案财物的处理结果及对被处罚人的其他处理情况;(六)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七)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6.送达责任:参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除本款第一项规定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理人,并由被处理人在附卷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即为送达;被处理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附卷的决定书上注明;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7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7.执行责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追究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7行政处罚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行为;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生产、使用国家命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8行政处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丰宁县公安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9行政处罚(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违反本法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0行政处罚对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1行政处罚(一)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堆放、利用、处置的;(四)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五)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六)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有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2行政处罚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8月22日公安部令第87号)第三十条:违反规定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没收非法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对购买方处非法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二)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3行政处罚向无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超出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8月22日公安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一)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
    (二)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4行政处罚货主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8月22日公安部令第87号)第三十二条:
      货主违反规定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没收非法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或者非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设备、工具;处非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
    (二)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5行政处罚承运人运输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的;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的;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8月22日公安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三条:
    承运人违反规定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停运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的;
    (二)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的;
    (三)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
    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没收易制毒化学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6行政处罚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8月22日公安部令第87号)第三十四条   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处1万元罚款,并撤销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使用以伪造的申请材料骗取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分别按照第三十条第一项和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7行政处罚(一)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或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二)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三)销售、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备案销售情况的;(四)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五)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六)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报告易制毒化学品年度经销和库存情况的。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8月22日公安部令第87号)第三十六条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一)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或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二)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三)销售、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备案销售情况的;
    (四)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
    (六)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报告易制毒化学品年度经销和库存情况的。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8行政处罚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情节严重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8月22日公安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   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9行政处罚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用于非法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原料以及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设备、工具,处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停止受理其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许可申请。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0行政处罚对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
    (七)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
    (八)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
      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被依法吊销后,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的,依照前款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并处罚款。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1行政处罚对转借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
    (七)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
    (八)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
      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被依法吊销后,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的,依照前款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并处罚款。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2行政处罚对超出购买许可、备案范围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
    (七)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
    (八)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
      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被依法吊销后,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的,依照前款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并处罚款。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3行政处罚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
    (七)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
    (八)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
      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被依法吊销后,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的,依照前款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并处罚款。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4行政处罚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
    (七)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
    (八)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
      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被依法吊销后,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的,依照前款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并处罚款。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行政处罚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
    (七)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
    (八)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
      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被依法吊销后,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的,依照前款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并处罚款。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6行政处罚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
    (七)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
    (八)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
      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被依法吊销后,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的,依照前款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并处罚款。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7行政处罚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情况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
    (七)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
    (八)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
      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被依法吊销后,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的,依照前款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并处罚款。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8行政处罚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或者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四十一条    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或者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运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吊销其运输资质。
    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没收易制毒化学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9行政处罚对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没收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四十一条    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或者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运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吊销其运输资质。
    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没收易制毒化学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0行政处罚对拒不接受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条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1行政处罚致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致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许可证明文件。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通报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案件以及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2行政处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3行政处罚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吸食、注射毒品的;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4行政处罚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5行政处罚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四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6行政处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介绍买卖毒品的丰宁县公安局《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7行政处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为进入娱乐场所人员提供毒品、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吸食、注射毒品丰宁县公安局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第四十三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管辖责任: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非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案民警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收集物证、书证要符合法定程序。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8行政处罚对谎报森林火警或者扬言以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公共场所秩序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1、受案责任:发现涉嫌谎报森林火警或者扬言以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2、调查责任: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3、告知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决定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6、执行责任: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11、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12、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13、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14、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15、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9行政处罚对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公共场所寻衅滋事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1、受案责任:发现涉嫌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公共场所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2、调查责任: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3、告知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决定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6、执行责任: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11、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12、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13、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14、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15、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00行政处罚对违反国家规定,在林地内携带、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的;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内携带、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1、受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国家规定,在林地内携带、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的;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内携带、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2、调查责任: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3、告知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决定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6、执行责任: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11、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12、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13、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14、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15、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01行政处罚对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内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受案责任:发现涉嫌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内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2、调查责任: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3、告知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决定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6、执行责任: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11、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12、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13、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14、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15、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02行政处罚对偷窃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树木的;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未经使用权人或管理权人同意,非法实施采种子、采果实、采花、采花粉、采脂、采茎、采枝叶、掘根、剥树皮及盗窃其他植株组织的;盗窃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盗窃林业、野生动物保护及森林防火仪器、设备、设施、服务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1、受案责任:发现涉嫌偷窃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树木的;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未经使用权人或管理权人同意,非法实施采种子、采果实、采花、采花粉、采脂、采茎、采枝叶、掘根、剥树皮及盗窃其他植株组织的;盗窃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盗窃林业、野生动物保护及森林防火仪器、设备、设施、服务标志的;哄抢森林、林木的,在林区内哄抢已经伐倒的树木的;哄抢树木的根、茎、果实、种子、花、花粉、树脂、树皮、枝叶等植株组织的案件;故意损毁森林、林木的;故意损毁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故意损毁林业、野生动物保护及森林防火仪器、设备、设施、服务标志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2、调查责任: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3、告知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决定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6、执行责任: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11、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12、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13、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14、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15、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03行政处罚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森林防火等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森林公安民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野生动植物行政管理人员、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森林公安警用车辆、森林消防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森林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1、受案责任:发现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森林防火等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森林公安民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野生动植物行政管理人员、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森林公安警用车辆、森林消防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森林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2、调查责任: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3、告知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决定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6、执行责任: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11、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12、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13、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14、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15、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04行政处罚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伪造、变造倒卖森林公园、森林旅游区门票等有价票证、凭证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1、受案责任:发现涉嫌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伪造、变造倒卖森林公园、森林旅游区门票等有价票证、凭证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2、调查责任: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3、告知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决定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6、执行责任: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11、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12、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13、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14、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15、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05行政处罚对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机关、野生动植物行政执法机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机关、野生动植物行政执法机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办理案件中涉案赃物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1、受案责任:发现涉嫌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机关、野生动植物行政执法机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机关、野生动植物行政执法机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办理案件中涉案赃物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2、调查责任: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3、告知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决定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6、执行责任: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11、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12、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13、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14、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15、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06行政处罚对在林地内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内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婴粟壳行为的处罚丰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1、受案责任:发现在林地内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内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婴粟壳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2、调查责任: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3、告知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决定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6、执行责任: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行为人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11、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12、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13、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14、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15、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07行政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1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08行政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1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09行政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1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10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第一类机动车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种行为及第2款;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11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第二类机动车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种行为及第2款;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12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第三类机动车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种行为及第2款;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13行政处罚将第一类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1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14行政处罚将第二类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1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15行政处罚将第三类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1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16行政处罚将第一类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1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17行政处罚将第二类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1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18行政处罚将第三类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1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19行政处罚将第一类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的人驾驶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3种行为及第2款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20行政处罚将第二类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的人驾驶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3种行为及第2款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21行政处罚将第三类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的人驾驶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3种行为及第2款。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22行政处罚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第一类机动车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1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23行政处罚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第二类机动车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1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24行政处罚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第三类机动车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1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25行政处罚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26行政处罚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27行政处罚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6项)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或者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满分后驾驶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28行政处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3条第1款、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6项)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或者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满分后驾驶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29行政处罚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项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30行政处罚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项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31行政处罚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第二款(收回)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32行政处罚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第二款(收回)有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33行政处罚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34行政处罚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3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1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35行政处罚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3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1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36行政处罚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3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1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37行政处罚持准驾第一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本类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3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1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38行政处罚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本类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3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2项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39行政处罚持准驾第三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本类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3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2项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40行政处罚持准驾第一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3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2项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41行政处罚持准驾第一、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3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2项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42行政处罚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3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2项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43行政处罚持准驾第三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型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3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2项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44行政处罚持准驾第三类机动车的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型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3种行为及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2项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45行政处罚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仍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99条第1款第1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46行政处罚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仍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99条第1款第1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47行政处罚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仍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99条第1款第1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48行政处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款第1种行为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3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49行政处罚公路客运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50%以下(不含)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款第2种行为、第3款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50行政处罚公路客运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100%以下(不含)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款第2种行为、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3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51行政处罚公路客运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款第2种行为、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3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52行政处罚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9项公路客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额定乘员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53行政处罚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9项公路客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额定乘员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54行政处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9项公路客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额定乘员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55行政处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9项公路客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额定乘员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56行政处罚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9项公路客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额定乘员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57行政处罚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58行政处罚挂车载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9项公路客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额定乘员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59行政处罚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9人以下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第3款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60行政处罚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10-14人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第3款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61行政处罚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15人以上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第3款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62行政处罚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9项公路客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额定乘员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63行政处罚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20项公路客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64行政处罚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款、第3款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65行政处罚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66行政处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第1种行为、第3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67行政处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足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第3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68行政处罚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不足10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第3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69行政处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第3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70行政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第4项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71行政处罚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72行政处罚从前车右侧超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6项在道路上未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73行政处罚前车左转弯时超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6项在道路上未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74行政处罚前车掉头时超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6项在道路上未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75行政处罚前车超车时超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6项在道路上未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76行政处罚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6项在道路上未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77行政处罚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6项在道路上未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78行政处罚在铁路道口、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超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6项在道路上未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79行政处罚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9项,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的车辆,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80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1项违反规定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或者危险物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81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悬挂明显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1项违反规定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或者危险物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82行政处罚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1项违反规定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或者危险物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83行政处罚运载危险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1项违反规定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或者危险物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84行政处罚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1项违反规定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或者危险物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85行政处罚运载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1项违反规定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或者危险物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86行政处罚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第1种行为、第3款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87行政处罚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足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第2种行为、第3款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88行政处罚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不足10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第2种行为、第3款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89行政处罚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第2种行为、第3款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90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项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91行政处罚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9项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的车辆,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92行政处罚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十)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93行政处罚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94行政处罚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九)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的车辆,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95行政处罚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八)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违反规定进入路口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96行政处罚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第九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0项(十)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97行政处罚违反机动车临时停车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第九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0项(十)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98行政处罚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且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第九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十八)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且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99行政处罚违反机动车临时停车规定且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第九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十八)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且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00行政处罚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五)未在规定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01行政处罚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五)未在规定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02行政处罚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03行政处罚遗洒、飘散载运物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2项在道路上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04行政处罚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2项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05行政处罚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06行政处罚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07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5项未在规定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08行政处罚非紧急情况时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09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5项在实习期内驾驶法律、法规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10行政处罚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5项变道行驶时影响相关车道车辆正常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11行政处罚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6项在道路上未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12行政处罚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6项在道路上未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13行政处罚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6项在道路上未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14行政处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15行政处罚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道口通过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16行政处罚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时间通过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17行政处罚机动车行经渡口,不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不依次待渡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18行政处罚上下渡船时,不低速慢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19行政处罚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20行政处罚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避让行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21行政处罚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22行政处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7项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倒车或者在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23行政处罚不按规定会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6项在道路上未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24行政处罚不按规定倒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7项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倒车或者在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25行政处罚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6项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规定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26行政处罚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项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27行政处罚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28行政处罚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项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29行政处罚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30行政处罚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31行政处罚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载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5项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32行政处罚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拖带挂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5项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33行政处罚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大于牵引的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5项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34行政处罚使用软连接装置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未保持安全距离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5项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35行政处罚牵引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未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5项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36行政处罚使用汽车吊车牵引车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5项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37行政处罚使用轮式专用机械牵引车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5项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38行政处罚使用摩托车牵引车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5项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39行政处罚牵引摩托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5项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40行政处罚未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转向或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5项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41行政处罚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载货汽车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终止违法行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42行政处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项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43行政处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项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44行政处罚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项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45行政处罚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项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46行政处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7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47行政处罚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7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并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设置警告标志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48行政处罚载货汽车牵引多辆挂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5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49行政处罚半挂牵引车牵引多辆挂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5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50行政处罚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三)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第15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51行政处罚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以外的且总质量700千克以上挂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5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52行政处罚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的载质量超过汽车本身的载质量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5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53行政处罚大型载客汽车牵引挂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5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54行政处罚中型载客汽车牵引挂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5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55行政处罚低速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5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56行政处罚三轮机动车汽车牵引挂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5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57行政处罚机动车在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十七)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并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设置警告标志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58行政处罚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2款第1种行为、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2项(二)未按规定安装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59行政处罚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号牌损坏、残缺或号牌老化、褪色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号牌识认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60行政处罚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2款第1种行为、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2项(二)未按规定安装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61行政处罚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62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在同车道行驶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规定安全距离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4项在同车道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63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项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64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并取得通行证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4项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并取得通行证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的;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65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2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一百元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66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67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68行政处罚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69行政处罚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70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2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二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71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2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二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72行政处罚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2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二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73行政处罚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2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二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74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75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76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77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78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79行政处罚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80行政处罚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81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82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2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二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83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84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85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86行政处罚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87行政处罚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88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3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百分之二十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89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3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百分之二十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90行政处罚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3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百分之二十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91行政处罚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3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百分之二十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92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93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94行政处罚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95行政处罚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96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3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百分之二十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97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1项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98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99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00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01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02行政处罚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03行政处罚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04行政处罚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05行政处罚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06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07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08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09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不足10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10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11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12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不足10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13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14行政处罚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15行政处罚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不足10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16行政处罚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17行政处罚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18行政处罚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不足10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19行政处罚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20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21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不足10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22行政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23行政处罚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24行政处罚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6项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25行政处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6项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26行政处罚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6项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27行政处罚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6项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28行政处罚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8项 通过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29行政处罚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8项 通过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30行政处罚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8项 通过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31行政处罚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8项 通过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32行政处罚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3项 对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未按规定让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33行政处罚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6项将拖拉机用于载人或者驾驶拖拉机在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34行政处罚拖拉机驶入其它禁止通行道路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6项将拖拉机用于载人或者驾驶拖拉机在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35行政处罚拖拉机载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6项将拖拉机用于载人或者驾驶拖拉机在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36行政处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3项、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3.《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第2项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37行政处罚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9项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38行政处罚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3项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39行政处罚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3项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40行政处罚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8项 在车门、车厢未关好时行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41行政处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0项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观看电视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42行政处罚驾驶时观看电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0项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观看电视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43行政处罚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44行政处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45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1项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46行政处罚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3项第一百零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3.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47行政处罚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3项第一百零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3.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48行政处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3项第一百零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3.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驶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49行政处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继续驾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3项第一百零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3.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驶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50行政处罚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3项、3.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51行政处罚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5项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载人,或者手离车把、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52行政处罚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5项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载人,或者手离车把、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53行政处罚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5项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载人,或者手离车把、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54行政处罚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5项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载人,或者手离车把、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55行政处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5项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载人,或者手离车把、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56行政处罚驾驶三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5项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载人,或者手离车把、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57行政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项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58行政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项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59行政处罚未按规定粘帖有效临时行驶车号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2款、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60行政处罚使用的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边缘不足5mm且影响号牌识认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2款、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61行政处罚机动车已安装号牌但未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2款、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62行政处罚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2款、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未按规定安装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63行政处罚因号牌被盗、丢失等原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且当事人能够出具报警记录或者受案回执单等相关证明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64行政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第1种行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项驾驶未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65行政处罚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2项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机动车号牌号码的;
    3.《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第1项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66行政处罚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第1项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67行政处罚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2款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68行政处罚驾驶拼装的第一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第2款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69行政处罚驾驶拼装的第二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第2款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0行政处罚驾驶拼装的第三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第2款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1行政处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第一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第2款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2行政处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第二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第2款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3行政处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第三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第2款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4行政处罚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第1种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5行政处罚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第1种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6行政处罚伪造机动车号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7行政处罚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8行政处罚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9行政处罚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80行政处罚伪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2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81行政处罚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2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82行政处罚伪造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2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83行政处罚变造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2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84行政处罚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85行政处罚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86行政处罚使用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87行政处罚使用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88行政处罚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89行政处罚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90行政处罚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91行政处罚使用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92行政处罚使用伪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2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93行政处罚使用变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2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94行政处罚使用伪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2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95行政处罚使用变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2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96行政处罚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97行政处罚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98行政处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3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99行政处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3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00行政处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3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01行政处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6条第3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02行政处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6条第3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03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第1种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3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第105条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04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3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3项、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第105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05行政处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3项、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第105条、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06行政处罚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4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3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第105条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07行政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第2种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3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第105条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08行政处罚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第1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09行政处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排除障碍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6条第2种行为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10行政处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6条第1种行为 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11行政处罚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6项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12行政处罚非法拦载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较大财产损失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8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13行政处罚非法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较大财产损失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8项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14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仅造成财产损失3000元以下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第1款、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第45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15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仅造成财产损失3000元以上(不含)30000元以下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第1款、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第45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16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仅造成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上(不含)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第1款、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第45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17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人员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第1款、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第45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18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19行政处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20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1条第5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21行政处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1条第5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22行政处罚非法安装警报器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7条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23行政处罚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7条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24行政处罚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25行政处罚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3项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26行政处罚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4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27行政处罚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标志灯具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4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28行政处罚强迫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5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29行政处罚故意损毁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7项第1种行为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30行政处罚故意移动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7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31行政处罚故意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7项第1种行为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32行政处罚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3款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33行政处罚其他机动车喷涂特种车特定标志图案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34行政处罚生产拼装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第4款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35行政处罚生产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第4款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36行政处罚销售拼装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第4款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37行政处罚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第4款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38行政处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第2款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39行政处罚擅自停止使用停车场或改作他用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4条未领取临时停车场许可证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场或者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改作他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40行政处罚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超员载客或违反规定载货,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4款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41行政处罚运输单位的货运车辆超载或违反规定载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4款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42行政处罚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43行政处罚安装、使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等装置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3项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项,安装、使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等装置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并可以强制拆除、收缴其装置。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44行政处罚擅自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第1款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45行政处罚擅自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第1款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46行政处罚从事其他影响交通安全活动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第1款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47行政处罚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2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48行政处罚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机动车牌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3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8条第1款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49行政处罚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驾驶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3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88条第3款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50行政处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第1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3条第1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第1款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51行政处罚12个月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5条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第2款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52行政处罚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第3款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53行政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自行撤离交通事故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9条第3款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54行政处罚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55行政处罚擅自设置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4项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擅自设置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56行政处罚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第3项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57行政处罚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第5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58行政处罚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第6项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59行政处罚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第7项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60行政处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   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61行政处罚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62行政处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8条第2款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63行政处罚在高速公路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5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反高速公路通行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在同车道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64行政处罚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第1项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65行政处罚拖拉机驶入高速公路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6项将拖拉机用于载人或者驾驶拖拉机在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66行政处罚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2项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驾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机动车专用道路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67行政处罚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车上人员未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第5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乘车人未按规定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68行政处罚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4项驶入、驶离高速公路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69行政处罚机动车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时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4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反高速公路通行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驶入、驶离高速公路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70行政处罚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8项骑、轧车道分界线或者在右侧路肩上、应急车道内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71行政处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过施工作业路段,不减速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72行政处罚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6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在道路上未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73行政处罚驾驶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1项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行驶高速公路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74行政处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7项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并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设置警告标志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75行政处罚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7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并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设置警告标志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76行政处罚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5项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77行政处罚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9项违反规定停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78行政处罚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9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反高速公路通行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违反规定停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79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20%以下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80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20%以上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81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5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未在规定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82行政处罚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83行政处罚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8项骑、轧车道分界线或者在右侧路肩上、应急车道内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84行政处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载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11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反高速公路通行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驾驶货运机动车在车厢载人或者驾驶两轮摩托车载人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85行政处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两轮摩托车载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11项驾驶货运机动车在车厢载人或者驾驶两轮摩托车载人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86行政处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7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87行政处罚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78条第8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反高速公路通行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骑、轧车道分界线或者在右侧路肩上、应急车道内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88行政处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77条第7项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89行政处罚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77条第7项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90行政处罚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6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反高速公路通行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91行政处罚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9违反规定停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92行政处罚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9违反规定停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93行政处罚在高速公路上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10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反高速公路通行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试车或者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94行政处罚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7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95行政处罚非紧急情况时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96行政处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7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97行政处罚未领取临时停车场许可证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4条条未领取临时停车场许可证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场或者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改作他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98行政处罚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改作他用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4条条未领取临时停车场许可证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场或者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改作他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99行政处罚在停车场附近道路未设置醒目的停车引导及停车场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5条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00行政处罚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未设置醒目的停车引导及停车场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5条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01行政处罚在停车场内按规定未设置明显的出入口标志、行驶导向标志、通(坡)道防滑线和弯道安全照视镜,施划停车泊位线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5条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02行政处罚在停车场内根据需要未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通讯、监控等设施和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5条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03行政处罚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未公示经营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管理制度、停车场使用时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5条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04行政处罚安排配戴统一服务标识的工作人员未看管停车场,负责指挥车辆按序出入和停放,维护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并协助交通警察疏导停车场出入口的交通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5条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05行政处罚有工作人员看管的停车场在车辆驶入时,未向机动车驾驶人出具加盖该停车场印章,有统一编号,载明停放车辆的牌号、停车时间和停车场值班人员姓名的停车凭证,并负责保管车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5条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06行政处罚采用人工方式收取停车费的停车场在车辆驶入时,未向机动车驾驶人出具加盖该停车场印章,有统一编号,载明停放车辆的牌号、停车时间和停车场值班人员姓名的停车凭证,并负责保管车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5条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07行政处罚在停车场内从事影响车辆行驶和停放的经营活动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5条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08行政处罚采用锁定车轮、设置障碍等方式强迫机动车驾驶人缴纳停车费用;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5条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09行政处罚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未设置醒目的停车场标志;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5条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10行政处罚在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撤销停车场或者增减停车泊位的决定时,未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5条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11行政处罚擅自移除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电子标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除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电子标识的,由车辆所有人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关闭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屏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信号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12行政处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72条第2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第1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13行政处罚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6条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14行政处罚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6条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15行政处罚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8条第1款第1项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
      (一)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16行政处罚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开启校车标志灯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8条第1款第1项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
      (一)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17行政处罚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8条第1款第1项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18行政处罚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8条第1款第2项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19行政处罚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8条第1款第3项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
     (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20行政处罚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志灯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8条第1款第3项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21行政处罚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停车指示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8条第1款第3项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22行政处罚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8条第1款第4项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四)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23行政处罚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8条第1款第4项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24行政处罚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8条第1款第5项(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五)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25行政处罚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8条第1款第5项第四十八条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
      
      (五)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26行政处罚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27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52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28行政处罚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29行政处罚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7条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30行政处罚车辆所有人使用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4条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31行政处罚车辆所有人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4条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32行政处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第1款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33行政处罚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第1款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34行政处罚伪造、变造校车标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第3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35行政处罚未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53条第1款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36行政处罚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第3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37行政处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4条、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38行政处罚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4条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39行政处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照规定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0条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照第三十九条规定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40行政处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照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1条第2项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
    (二)未按照第三十九条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41行政处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2条第2项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42行政处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1款第1项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43行政处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学习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1款第1项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44行政处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学习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1款第1项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45行政处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学习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1款第2项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二)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46行政处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学习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1款第2项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二)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47行政处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学习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2款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48行政处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第一类机动车时,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1款第4项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四)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49行政处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第二类机动车时,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1款第4项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四)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50行政处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第三类机动车时,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1款第4项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51行政处罚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2款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二)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52行政处罚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学习,申请人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2款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二)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53行政处罚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2款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54行政处罚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过期学习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2款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二)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55行政处罚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过期学习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2款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二)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56行政处罚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过期的学习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2款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57行政处罚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学习驾驶第一类机动车,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2款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二)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58行政处罚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学习驾驶第二类机动车,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2款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二)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59行政处罚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学习驾驶第三类机动车,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2款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二)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60行政处罚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学习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2款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二)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61行政处罚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学习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2款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二)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62行政处罚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学习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2款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二)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63行政处罚申请人不按指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1条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
    (二)未按照第三十九条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五条第2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未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64行政处罚申请人不按指定时间上道路学习驾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1条、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
    (二)未按照第三十九条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五条第2项变道行驶时影响相关车道车辆正常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65行政处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2条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的;(二)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4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使用非教练车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66行政处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二)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三)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
    (四)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将机动车交由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申请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予以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1项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1. 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67行政处罚使用教练车时有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乘坐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68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4条第1款第2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七十五条规定的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4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法律、法规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69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营运客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4条第1款第2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七十五条规定的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4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法律、法规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70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4条第1款第2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七十五条规定的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4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法律、法规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71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七十五条规定的。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法律、法规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72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牵引挂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七十五条规定的。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法律、法规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73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七十五条规定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74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4条第1款第3项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3项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75行政处罚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76行政处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4条第1款第4项第九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四)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八十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77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5条第1款第2项、第2款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78行政处罚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5条第1款第3项第九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79行政处罚驾驶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仅造成财产损失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80行政处罚驾驶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但造成人员伤亡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81行政处罚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6项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第2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82行政处罚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83行政处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84行政处罚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85行政处罚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2项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驾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机动车专用道路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86行政处罚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2条第1项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87行政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88行政处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2条第2项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十元罚款: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89行政处罚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畜力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第1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90行政处罚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超速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3项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超速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91行政处罚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3项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超速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92行政处罚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2条第3项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载物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93行政处罚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第4项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不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或者在未设停车场的地点停放非机动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94行政处罚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第4项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不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或者在未设停车场的地点停放非机动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95行政处罚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96行政处罚非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强行进入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97行政处罚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向左转弯时,不靠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98行政处罚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99行政处罚非机动车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不能转弯时,不依次等候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00行政处罚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让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01行政处罚行经无灯控、交警指挥或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02行政处罚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右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03行政处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04行政处罚有人行横道时,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05行政处罚有行人过街设施时,非机动车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06行政处罚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07行政处罚非机动车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08行政处罚非机动车超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09行政处罚驾驶非机动车牵引车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1项在行驶时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10行政处罚驾驶非机动车攀扶车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1项在行驶时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11行政处罚非机动车被其他车辆牵引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1项在行驶时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12行政处罚驾驶非机动车时双手离把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13行政处罚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14行政处罚驾驶非机动车时扶身并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15行政处罚驾驶非机动车时互相追逐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16行政处罚驾驶非机动车时曲折竟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17行政处罚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18行政处罚在道路上骑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19行政处罚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20行政处罚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第2项驾驶加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三轮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21行政处罚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第2项驾驶加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三轮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22行政处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23行政处罚非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24行政处罚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未下车牵引牲畜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25行政处罚畜力车并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26行政处罚驾驶畜力车时驾驭人离开车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27行政处罚驾驶畜力车时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超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28行政处罚驾驶两轮畜力车不下车牵引牲畜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29行政处罚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30行政处罚随车幼畜未栓系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31行政处罚停放畜力车时未拉紧车闸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32行政处罚停放畜力车时未栓系牲畜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33行政处罚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34行政处罚未满16周岁驾驶、驾驭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畜力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35行政处罚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2条第3项对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未按规定让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36行政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对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未按规定让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第3项对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未按规定让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37行政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非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行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2项驾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机动车专用道路行驶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38行政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39行政处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项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40行政处罚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41行政处罚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2项有人行道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42行政处罚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3项没有人行道不靠路边行走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43行政处罚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4项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44行政处罚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穿越、跨越或者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45行政处罚行人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穿越、跨越或者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46行政处罚行人扒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第2项在机动车行驶中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者抛物击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47行政处罚行人强行拦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第2项在机动车行驶中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者抛物击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48行政处罚行人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49行政处罚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时,没有其监护人或对其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带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50行政处罚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未使用导盲手段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51行政处罚行人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52行政处罚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53行政处罚行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第3项在车行道上坐卧、停留、嬉闹或者出售、发送物品、广告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54行政处罚行人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第2项在机动车行驶中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者抛物击车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55行政处罚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56行政处罚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超过2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57行政处罚行人对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未按规定让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对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未按规定让行的;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第2项对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未按规定让行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58行政处罚行人在车行道上出售、发送物品、广告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第3项在车行道上坐卧、停留、嬉闹或者出售、发送物品、广告的。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59行政处罚行人穿越道路隔离设施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第1项穿越、跨越或者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60行政处罚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61行政处罚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62行政处罚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63行政处罚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第3项向车外抛洒物品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64行政处罚乘车人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65行政处罚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66行政处罚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67行政处罚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68行政处罚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干扰驾驶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69行政处罚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70行政处罚乘车人在机动车行驶中跳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71行政处罚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第4项乘坐两轮摩托车未在驾驶人的后座正向骑坐的;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72行政处罚明知机动车驾驶人饮酒乘坐机动车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1项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明知机动车驾驶人饮酒乘坐机动车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73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未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设置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以及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及夜间行驶时间等,在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的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安全生产法》第94条第5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73条第1款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事故隐患排查的,或者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未制定整改方案计划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受案、立案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2、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询问审查、调查、责任、勘验检查责任: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听证责任: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6、决定责任: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74行政强制扣车、扣证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强制法》1,决定责任: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2.
 执行责任: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3.其他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不符合条件的实施行政强制的;
    2、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3、因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
    4、在行使行政强制权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75行政强制实施交通管制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2.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
 1.决定责任: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2.执行责任: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3.其他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不符合条件的实施行政强制的;
    2、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3、因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
    4、在行使行政强制权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76行政强制盘问、继续盘问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9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1.盘问责任: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2.决定责任: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3.其他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7、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8、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9、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77行政强制强行带离现场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1.决定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2.执行责任: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3.其他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7、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8、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9、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78行政强制扣押丰宁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1.调查责任: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2.决定责任: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3.执行责任: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4.其他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7、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8、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9、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79行政强制查封丰宁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1.调查责任: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2.决定责任: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3.执行责任: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4.其他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7、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8、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9、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80行政强制传唤丰宁县公安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   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
    第六十七条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公安机关通知被传唤人家属适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第六十八条 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和离开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第六十九条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1.调查责任: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2.决定责任: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3.执行责任: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4.其他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7、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8、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9、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81行政强制对醉酒的人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至酒醒丰宁县公安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必要时,应当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约束过程中,应当指定专人严加看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1.决定责任: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必要时,应当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2.执行责任:约束过程中,应当指定专人严加看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3.其他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7、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8、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9、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82行政强制收缴、追缴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1.决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2.执行责任: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3.其他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遭受损害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7、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8、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9、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83行政强制对外国人限制活动范围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拘留审查,可以限制其活动范围:
       (一)患有严重疾病的;
       (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七十周岁的;
       (四)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被限制活动范围的外国人,应当按照要求接受审查,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限定的区域。限制活动范围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对国籍、身份不明的外国人,限制活动范围期限自查清其国籍、身份之日起计算。
1.决定责任: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拘留审查,可以限制其活动范围:
       (一)患有严重疾病的;
       (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七十周岁的;
       (四)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被限制活动范围的外国人,应当按照要求接受审查,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限定的区域。限制活动范围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对国籍、身份不明的外国人,限制活动范围期限自查清其国籍、身份之日起计算。
      2.执行责任:对外国人作出行政拘留、拘留审查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限制活动范围的决定后,决定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将外国人的姓名、性别、入境时间、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情况,违法的主要事实,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法律依据等情况报告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情况通知该外国人所属国家的驻华使馆、领馆,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当事人要求不通知使馆、领馆,且我国与当事人国籍国未签署双边协议规定必须通知的,可以不通知,但应当由其本人提出书面请求。
    3.其他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不符合条件的实施行政强制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84行政强制对外国人的遣送出境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1. 决定责任: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2.执行责任:对外国人作出行政拘留、拘留审查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限制活动范围的决定后,决定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将外国人的姓名、性别、入境时间、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情况,违法的主要事实,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法律依据等情况报告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情况通知该外国人所属国家的驻华使馆、领馆,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当事人要求不通知使馆、领馆,且我国与当事人国籍国未签署双边协议规定必须通知的,可以不通知,但应当由其本人提出书面请求。
    3.其他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不符合条件的实施行政强制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85行政强制对外国人的拘留审查丰宁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 
    外国人有本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当场盘问或者继续盘问后仍不能排除嫌疑,需要作进一步调查的,可以拘留审查。
          实施拘留审查,应当出示拘留审查决定书,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询问。发现不应当拘留审查的,应当立即解除拘留审查。
    拘留审查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六十日。对国籍、身份不明的外国人,拘留审查期限自查清其国籍、身份之日起计算。
 1.调查责任:对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人员,可以当场盘问;经当场盘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继续盘问:
      (一)有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
      (二)有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
      (三)外国人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嫌疑的;
    (四)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
    2.决定责任:经当场盘问或者继续盘问后仍不能排除嫌疑,需要作进一步调查的,可以拘留审查。
          实施拘留审查,应当出示拘留审查决定书,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询问。发现不应当拘留审查的,应当立即解除拘留审查。
      拘留审查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六十日。对国籍、身份不明的外国人,拘留审查期限自查清其国籍、身份之日起计算。
    2.
 执行责任:对外国人作出行政拘留、拘留审查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限制活动范围的决定后,决定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将外国人的姓名、性别、入境时间、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情况,违法的主要事实,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法律依据等情况报告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情况通知该外国人所属国家的驻华使馆、领馆,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当事人要求不通知使馆、领馆,且我国与当事人国籍国未签署双边协议规定必须通知的,可以不通知,但应当由其本人提出书面请求。
    4.其他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不符合条件的实施行政强制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