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7/2025-1521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3-3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县网约车、出租车市场“执法蓝·护航2025”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2025-03-20 09时15分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丰宁县网约车、出租车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网约车、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按照承德市专项行动工作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自3月20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网约车、出租车市场“执法蓝·护航2025”专项执法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聚焦网约车、出租车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始终保持严查重处高压态势,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类、规范一域的良好效果,有力解决一批司乘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推动网约车、出租车行业健康和谐稳定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丰宁篇章提供坚实的丰宁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网约车、出租车市场“执法蓝·护航2025”专项执法行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执法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社会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队伍形象深入人心。

三、主要任务

(一)严厉查处以下非法营运行为

1.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2.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4.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5.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6.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二)严厉查处网约车平台以下违规运营行为

1.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2.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3.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4.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

5.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三)严厉查处出租车驾驶员以下违规运营行为

1.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2.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3.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4.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5.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6.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重点区域执法巡查。加强重点点位、重点时段形势研判,着重做好“两站一场”、商场、医院、旅游景区等点位早晚高峰、节假日等时段执法检查工作,综合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结合、错时与错峰结合、例行巡查与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频次,依法从严从速打击。注重信息化手段应用,逐步建立网约车监管平台数据、当地备案网约车数据以及网约车平台派单数据比对机制,提升网约车违法违规线索辨别能力。严格落实网约车“一案双罚”,压实平台公司责任,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

(二)加强运输企业源头监管。按照行政执法检查指南等规定,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租车企业实施全覆盖式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合法经营主体责任,督促其建立落实规章制度,强化驾驶员培训管理,保障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严格审核网约车平台、出租车企业的经营资质、车辆运营许可和驾驶员从业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清理整顿。要求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规范运营行为。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接到的投诉举报信息,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落实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综合执法信息系统、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公安机关查缉布控系统信息共享,动态跟踪非法营运车辆信息,定向部署执法力量,对非法营运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加强网约车聚合平台、网约车平台监管,健全交通、电信、公安、市场、网信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五、时间安排

专项执法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至3月3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标准要求,主动摸排案件线索。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发动, 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降低违法行为发生率。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15日):抽调高素质、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整治队伍,采取定点检查与 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等方式,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辆,严厉打击违法 违规行为,查处营运企业和车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专项整 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全面总结开展 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成效,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防止违法违规现象反弹,为全市人民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运 输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网约车、出租车非法违法经营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 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迅速 掀起网约车、出租车市场“执法蓝·护航2025”的新高潮。要统筹资源力量,将明查暗访、排查整治、集中治理等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谋划工作措施,加强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压紧压实执法监管责任,做到全面动员、全体出动、全面排查、全力整治。

(二)坚持规范执法。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部署,向社会主动公开涉企执法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标准,严格执行年度检查计划和检查方式。要强化执法队伍培训管理,强化“三项制度”落实,坚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充分认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办理执法案件、落实执法监管。要树牢执法为民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充分保障每一名群众合法权益、每一名执法相对人救济权利,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结合路政宣传月、民法典宣传周等活动,在“两站一场”等客流、车流密集区域广泛宣传执法行动目的和意义,营造浓厚的执法氛围,同时引导社会公众加深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自觉做到理解执法、配合执法、拥护执法,提升丰宁县交通运输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


丰宁县联系人:屈建军(8081512)       邮箱:fnygs8081512@163.com



丰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