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技能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字【2019】60号)精神和《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财政局关于承德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监管和补贴资金申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承人社字【2019】245号)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监管工作,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通过专家评审程序确定7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我县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现将相关认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认定定点培训机构的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行政审批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具备承担技能培训相应岗位必备的专业设置、教学设备、训练场所、实训基地和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注重实训能力培养,定点培训机构应具备同时满足30人以上的实训能力。具备信息化管理条件。
2.熟悉职业培训业务,具有较好的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能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方式和形式能满足培训对象需要。
3.遵守国家就业、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就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内部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社会信誉良好,培训收费合理。
4,有相对稳定的就业信息和渠道,具备就业指导有力,培后就业率较高。
5. 近三年无违反就业、职业教育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
二、拟认定定点培训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流程及需提交的资料。拟承担培训任务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填写《定点训机构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资质证明和办学资质证明。
2.书面申请,包括机构的性质、规模、师资、制度建设、近三年培训及就业情况、近三年就业情况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3.自有房屋产权证书或场地租赁协议等办学场地证明。
4.申报工种选用教材和培训大纲。
5.申报工种实训场地和设备情况。
三、提交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拟承担培训任务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需在2025年3月 31日上午8:30至2025年4月3日下午5:30间将《申请表》及其他资料(胶装成册)提交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213室、108室),电话0314—8012029、0314--8011798。逾期不再受理。
四、认定定点培训机构的流程
1、提交申报材料
2、实地堪验、专家评审
3、认定结果公示
4、签定职业技能培训合同书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