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8-08-29 17时25分浏览次数:
《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2018年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18]65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高质量完成2018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任务,按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丰宁满族自治县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县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五大项二十二条,对国家文件以及省文件提出的要求全面进行了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对一些关键环节进行了细化,尽可能增强操作性、精准性。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总体要求,确立了指导思想,从国家政策上以及我县实际情况阐述了实施办法的必要性,并且提出了明确的年度脱贫目标任务,以及所要达到的综合效果。
二是整合资金的范围及规模,从中央以及省级两个方面纳入整合范围资金,详细的说明了资金的整体规模以及项目具体的支出情况。
三是建设任务,从项目名称、资金、建设标准以及扶贫效益详细的介绍了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安排。
四是项目实施,对项目的立项到最终的资金拨付环节都做出了严格的要求,对于组织实施程序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从环节上提高了整合资金的使用效。
五是组织保障,明确了领导部门,加强了组织领导,对于项目严格要求,对信息进行公开,加强监督,并且加强扶贫绩效的考核。
六是附则。


2018统筹整合公示